南充市顺庆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南充市顺庆区妇幼保健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南充2025年04月16日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价格 |
|---|---|---|---|---|
| 四川星东徽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省巴中市**** | 777,450.00元 | 食堂外包服务(结算比例):74% | 食堂外包服务(结算比例):74%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星东徽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C**** 其他服务 | 食堂外包服务 | 本次项目高新院区食堂服务外包,供应商需按采购人 要求保质保量完成餐食供应等食堂保障服务。服务范 围包含食材采购、食材处理、餐食加工制作、送餐 (并提供配送所需保温餐车等保温设施)、食堂环境 维护等。 | 供应商承包本项目食堂的经营生产完全独立自主,自负盈亏。供应商应根据食堂的实际运营情况和采购人要求配置服务团队,并购置食品原材料(含食材、调料等)及餐具、厨具、座椅等厨房设备以保障食堂正常运营。具体以谈判文件规定为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在预算能保障的 前提下可以续签不超过2年的采购合同,考 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考核不合 格,采购人有权拒绝续签合同并不承担任何 违约责任。 | 按时、按要求、足量供应餐食。具体以谈判文件具体内容为准。 |
姚龙、谢建华、刘强(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指导收 费要求执行,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代理服务费按预算金额的1.5%计算,下浮30%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挂网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16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顺庆区财政局;联系科室:南充市顺庆区财政局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果城路13号二号楼6楼采监办公室。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南充市顺庆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韩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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