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山西太原2025年04月11日
为持续强化山西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和评审专家的专业能力,有效提升我省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素养,根据《点击登录查看关于组织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和评审专家培训考试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财购〔2025〕29号)、《点击登录查看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晋财规购〔2024〕1号)、《点击登录查看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晋财规购〔2024〕2号)等有关规定,定于****至5月9日开通政府采购从业人员2025年第一季度“继续教育”培训课程,请各从业人员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首页“从业人员教育”模块进入,完成全部课时的学习。平台系统将对未按时完成2025年第一季度“继续教育”的从业人员暂停政府采购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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