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西县公安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凉山2025年04月03日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凉山州越西县玺虹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 | 1,168,000.00元 | 95.36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凉山州越西县玺虹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C**** 餐饮服务 | 点击登录查看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内完成。(本项目履约时间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服务时间段在合同中约定;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遇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采购人有权单方面不续签合同。) | 详见磋商文件 |
史鹏程(采购人代表)、虞熙娅、张宏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规定以及本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中标供应商支付,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2、代理服务费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3、账户信息:收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银行账号:********。特别注意:请在备注栏必须填写“项目编号”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监督部门:越西县财政局;
2.监督电话:****;
3.监督部门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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