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乡镇(街道) | 延陵镇 | 村(社区) | 大吕村 |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 |
| 是否续租 | 否 |
| 交易面积 | 239.75亩 |
| 质量等级 | -- |
| 利用现状 | -- |
| 项目描述 | 该土地位于延陵镇大吕村圩桥3组,面积为239.75亩(交付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交易底价为750元每年每亩,报名时交投标保证金50000元,租期3年6月,租金按年结算,先付后租,押一付一,签订合同时交清两年的租金,其中一年租金为押金(此押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第二年开始年度租金在每年12月20日前交清,电灌站水费、放水员工资等种植性费用由承包户承担,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归村民所有。 |
| 项目位置 | 镇江市**** |
| 项目四至 | 东至:台账电灌站总渠道 南至:2组田 西至:圩桥村 北至:宏业生态园 |
| 坐标拐点 | -- |
| 流转用途 | 粮食生产 |
| 种养品种 | -- |
| 补充说明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报名,按照公告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在线注册会员并提交报名资料、在期限内缴纳保证金。3、意向受让方为法人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在线注册会员并备案后提交报名资料、在期限内缴纳保证金。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承租人后放弃承租的或拒不按照出租人要求签订合同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承担其他相关法律责任。5、对新老承租人在项目交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招租单位(出让方)负责协调处理到位,确保无租权纠纷。6、如发生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招租活动不能进行的,或招租活动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或其他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的情形,丹阳市**** |
| 项目审查表 | 农村产权交易项目审查表扫描件3.jpg农村产权交易项目审查表扫描件1.jpg农村产权交易项目审查表扫描件4.jpg农村产权交易项目审查表扫描件2.jpg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村民(成员)代表意见扫描件1.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