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泸州监管救助综合基地及溢油设备库建设工程(溢油设备库工程)溢油应急设备标段投标有效期的通知
四川泸州2025年03月28日
关于延长泸州监管救助综合基地及溢油设备库建设工程(溢油设备库工程)溢油应急设备标段投标有效期的通知
各投标人:
“泸州监管救助综合基地及溢油设备库建设工程(溢油设备库工程)溢油应急设备标段”公开招标项目(招标项目编号:****)于****正式发布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至****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正式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本项目因异议处理及其他相关情况处理耗时较长,经招标人决定,现将投标有效期延长60日历天(至****)。各投标人请于****20:00时前通过书面形式回复给我单位(格式要求详见附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有权选择是否同意延长。若同意延长的,则需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并且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中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除外),且其投标文件将在原投标有效期后失效。逾期回复或者不回复的,视为投标人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特此通知。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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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8 日
附件:
关于延长“泸州监管救助综合基地及溢油设备库建设工程
(溢油设备库工程)溢油应急设备标段”投标有效期的回函
我司已于2025年 月 日收到《关于延长泸州监管救助综合基地及溢油设备库建设工程(溢油设备库工程)溢油应急设备标段投标有效期的通知》,我司决定:
□不同意延长泸州监管救助综合基地及溢油设备库建设工程(溢油设备库工程)溢油应急设备标段的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中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除外),且其投标文件将在原投标有效期后失效。
□同意延长泸州监管救助综合基地及溢油设备库建设工程(溢油设备库工程)溢油应急设备标段的投标有效期,延长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即****)。同意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并且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注:请仔细确认选项,以上两个选项二选一。
特此函回复。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含座机):
日期:2025年 月 日
注:若投标人回函,请于2025年03月29 日20:00时前,请先将盖章后的函件扫描件通过邮箱发送至我方邮箱(****@vip.163.com),视为有效回复。后续再将盖章后的函件原件邮寄至我方(联系人:王达,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