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河北邢台2025年03月28日
根据《河北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邢台市医疗保障局转发<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设置“自助药房”进一步方便参保群众购药的通知>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研究,解除清河县御康大药房、国药乐仁堂邢台医药有限公司清河第一药房“自助药房”(设立于清河县老干部医院)医保服务协议,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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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发新余中标公告
其他邢台2026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