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溪区分局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除服务有关事项(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宜宾2025年03月18日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 宜宾中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宜宾市**** | 3,000,000.00元 | 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除服务有关事项(总价):****.00元 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除服务有关事项(钢混、砖混(现浇、预制)结构房屋)(单价):9.30元 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除服务有关事项(钢结构、砖木、土木、木结构等其它结构房屋)(单价):6.20元 | 95.39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宜宾中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C**** 其他服务 | 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除服务有关事项 | 详见磋商文件 | 被拆迁(除)的房屋,由项目征地工作组移交给成交供应商后,成交供应商须在10日内拆除完毕 | 实际合同金额达到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时到期 | 详见磋商文件 |
| C**** | C**** 其他服务 | 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除服务有关事项 | 详见磋商文件 | 被拆迁(除)的房屋,由项目征地工作组移交给成交供应商后,成交供应商须在10日内拆除完毕 | 实际合同金额达到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时到期 | 详见磋商文件 |
| C**** | C**** 其他服务 | 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除服务有关事项 | 详见磋商文件 | 被拆迁(除)的房屋,由项目征地工作组移交给成交供应商后,成交供应商须在10日内拆除完毕 | 实际合同金额达到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时到期 | 详见磋商文件 |
赵东(采购人代表)、母应华、游中炳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川财采〔2020〕74号)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本项目定额收取代理服务费328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3.2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监督、投诉受理部门:宜宾市南溪区财政局; 2、财政监督电话:****。 3、计划号:********。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南溪镇北大街19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宜宾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程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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