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4年度韶关市道路运输及相关企业诚信评价初评结果的公示
广东韶关2025年03月12日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企业诚信评价的管理办法》(粤交〔2022〕4号)、《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我局会同市****
公示期为10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点击登录查看提出书面申请复核或实名举报。
联系地址:韶关市****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附件1:韶关市****
附件2:韶关市普通货物运输企业诚信评价初评结果.xls
附件3:韶关市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诚信评价初评结果.xls
附件4:韶关市机动车维修企业诚信评价初评结果.xls
附件5:韶关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诚信评价初评结果.xls
附件6:韶关市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初评结果.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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