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4年中央财政资金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家庭农场)项目业主(替补)的公告
四川巴中2025年03月05日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五项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4〕58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家庭农场培育专项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4〕422号)等文件要求,在项目推进过程中,部分业主因自身资金不足或实施能力不够等原因,放弃实施本项目。我单位于****在政府门口网站发布遴选公告,经业主申报、乡镇推荐、县****
一、项目名称:2024年中央财政资金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家庭农场)
二、主管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三、遴选结果:共遴选出业主3家,分别为:南江县****
公示期:3个工作日,即****至****,凡对2024年中央财政资金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家庭农场)遴选结果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电话)形式向点击登录查看反映。
联系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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