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新宁县国土〔2024〕011号(2024-6#)
湖南邵阳2025年02月06日
| 资源编号:**** | 宗地编号:2024-6# | |
| 宗地名称: | 用地类型:供燃气用地 | |
| 土地面积:17576.23平方米 | ||
| 主要用途年限(年):50年 | ||
| 所属行政区:邵阳市/新宁县 | 批准机关:新宁县人民政府 | |
| 估价报告备案号:****BA0074 | ||
| 规划用途:供燃气用地 | 面积:17576.23平方米 | 年限(年):50 |
| 地块位置:新宁县**** | ||
| 容积率:R≤0.5% | 绿地率:20%≤L | 建筑密度:JM≤30% |
| 限高(米):H20米内,层数五层以内 | ||
| 公告开始时间:**** 17时0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 09时30分00秒 |
| 拍卖开始时间:**** 09时30分00秒 | |
| 报名开始时间:**** 17时00分00秒 | |
| 报名结束时间:**** 17时00分00秒 |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17时00分00秒 | |
| 保证金缴纳金额:421.76万元 | |
| 起始价:843.52万元 | |
| 增价幅度:2.0万元 |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 是否允许联合竞买:是 | |
| 是否允许拟成立新公司:是 | |
| 是否限制自然人购买:否 | |
| 是否有底价:否 |
| 竞得人(单位):新宁县中基燃气有限公司 |
| 成交价:843.52万元 |
| 成交时间:**** 09时38分20秒 |
经新宁县人民政府批准,点击登录查看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2024-6# | 资源编号: | **** | |||
| 宗地总面积: | 17576.2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新宁县**** | |||
| 主要用途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容积率≤0.5 | 建筑密度(%): | 建筑密度≤30% | |
| 绿地率(%): | 绿地率≥20% | 建筑限高(米): | 建筑高度20米内,层数五层以内。 | |||
| 主要用途: | ||||||
| 供燃气用地 |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 土地级别 | |||
| 供燃气用地 | 17576.23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21.7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74 | |
| 起始价: | 843.52万元 | 加价幅度: | 贰万元或其以上的整倍数 | |||
二、 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但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还应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协议应当明确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17时00分至****09时30分到湖南省(邵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17时00分至****17时00分到湖南省(邵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76.201.12:8888/portal/index)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17时00分。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系统将在****17时00分前确认其参与竞买。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湖南省(邵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76.201.12:8888/portal/index)进行。2024-6#地块拍卖开始时间为:****09时3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动工建设日期:土地交付之日起2个月内动工。
2、竣工日期:土地交付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
3、出让成交后竞得人交纳的预付款 421.76万元(竞买保证金168.7万元)自动抵作土地出让价款。余款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七日内全额缴纳。
4、以上地块由新宁县土地储备中心交付给竞得人,按现状土地利用条件交付,土地交付时间为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月内。
5、竞拍人自取得土地使用证之日起,3个月内自行取得新宁县城区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权。
6、竞拍人自取得土地使用证之日起,2年内完成储备站和新宁县城区供气管网建设,保障3万余户天然气用户平稳过渡安全供气。
7、受让人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申请规划部门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凭规划许可证及规划图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申请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
8、受让人应当按照公告约定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交纳土地出让价款并进行开发建设与利用土地,不得闲置土地。如受让人违约,依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9、本次出让宗地图蓝线范围内除现已修建到位的道路及基础设施外,其余未修建的规划道路及基础设施均由竞得人按照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管理的原则负责出资修建,县****
10、竞得人在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必须按照经自然资源部门审定的规划条件进行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前不得分割转让土地使用权,竣工后经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土地转让手续。
11、交易服务费收费按《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文件标准由买受人全额交纳。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新宁县****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竞买申请人在湖南省(邵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自行选定的银行
银行账号:随机竞买保证金子账号
出让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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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但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还应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协议应当明确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1、动工建设日期:土地交付之日起2个月内动工。
2、竣工日期:土地交付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
3、出让成交后竞得人交纳的预付款 421.76万元(竞买保证金168.7万元)自动抵作土地出让价款。余款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七日内全额缴纳。
4、以上地块由新宁县土地储备中心交付给竞得人,按现状土地利用条件交付,土地交付时间为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月内。
5、竞拍人自取得土地使用证之日起,3个月内自行取得新宁县城区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权。
6、竞拍人自取得土地使用证之日起,2年内完成储备站和新宁县城区供气管网建设,保障3万余户天然气用户平稳过渡安全供气。
7、受让人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申请规划部门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凭规划许可证及规划图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申请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
8、受让人应当按照公告约定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交纳土地出让价款并进行开发建设与利用土地,不得闲置土地。如受让人违约,依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9、本次出让宗地图蓝线范围内除现已修建到位的道路及基础设施外,其余未修建的规划道路及基础设施均由竞得人按照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管理的原则负责出资修建,县****
10、竞得人在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必须按照经自然资源部门审定的规划条件进行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前不得分割转让土地使用权,竣工后经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土地转让手续。
11、交易服务费收费按《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文件标准由买受人全额交纳。
| 轮次 | 竞买编号 | 出价时间 | 出价额度 |
|---|---|---|---|
| 1 | **** | **** 09:34:17 | 843.52万元 |
新宁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点击登录查看委托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交易中心”),采用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湖南省(邵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拍卖出让的交易方式出让。交易中心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于****09时30分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于****09时38分成交。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竞得人基本情况
竞得人:新宁县中基燃气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邵阳市****
二、成交时间、地点
成交时间:****09时38分
成交地点:湖南省(邵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一)宗地编号:2024-6#;
(二)土地位置:新宁县**** ;
(三)土地面积:17576.23平方米(合26.3643亩);
(四)规划用途:供燃气用地;
(五)开发程度:/;
(六)土地级别:/;
(七)年限:50年;
(八)供地方式:/。
四、成交价格
本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捌佰肆拾叁万伍仟贰佰元整(¥843.5200万元)。
五、联系方式
出让人地址:新宁县****
出让人联系电话:****
交易中心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市行政中心附楼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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