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扬州供电分公司2025年第一次非物资授权框架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预成交公示
江苏扬州2025年01月20日
各相关应答人:
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第一次非物资授权框架竞争性谈判项目采购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预成交供应商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预成交供应商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
序号 | 分标编号 | 包号 | 预成交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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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0EK0A-****-3322 | 包1 | 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 |
2 | 10EK0A-****-3322 | 包2 | 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 |
3 | 10EK0A-****-3322 | 包3 | 江苏友诚律师事务所 扬州汇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4 | 10EK0A-****-2732 | 包1 | 北京中榕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应答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联系电话:1891388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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