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中医医院中医医院扶优补短项目(医疗设备)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宜宾2025年01月07日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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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金盾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省宜宾市**** | 1,678,345.50元 | 合计(总价):****.5元 |
合同包1(合同包1):
货物类(宜宾市金盾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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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其他医疗设备 | 县级中医医院扶优补短项目 | 富士 | VP-7000 | 1(套) | 650,000.00 |
A**** | 其他医疗设备 | 县级中医医院扶短补优项目 | 钱璟等 | A系列等 | 1(批) | 1,028,345.50 |
曹敏、李建川、沈汶(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原则确定。以实际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采用单价招标的以采购预算为计费基数),计算标准为:100万元以下按成交金额的1.5%,100万元-500万元按1.1%,500万元-1000万元按0.8%,1000万元-5000万元按0.25%,5000万元-10000万元按0.1%,10000万元-100000万元以上按0.05%,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20%收取,下浮后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796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监督部门:屏山县财政局,财政监督电话:****。2.计划备案号:********[2024]00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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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四川省宜宾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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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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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段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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