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陕西澄合山阳煤矿有限公司山阳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六个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陕西渭南2024年12月24日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环发〔2017〕11号)要求,我厅于****对《陕西澄合山阳煤矿有限公司山阳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西卓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对《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泾阳县蔡家沟矿区水泥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对《旬邑县中达燕家河煤矿有限公司旬邑县百子沟燕家河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对《榆林市****
公示期自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可向省自然资源厅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西安市****
联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
邮编:710082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