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革命陵园管理处园区整体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湖南长沙2024年12月23日
园区整体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续签合同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人地址: 长沙市**** 供应商(乙方): 湖南腾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点击登录查看园区整体物业服务采购,本项目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次为第二年度,服务期限为:****—****。 (1)三年总费用:****.58元,一年费用:****.86元 (2)本项目三年总费用按36期支付,第一年按月支付第1-12期、第二年按月支付第13-24期、第三年按月支付第25-36期。 (3)实付款项按本合同约定付款条件据实结算。 二、服务要求1.服务要求 1、保洁服务内容及范围 1.1卫生清洁 1.1.1墓区内保洁:每日对墓区保洁1次,清洁内容包括:清扫地面、墓碑表面杂物清理等。 1.1.2烈士墓碑常态化保洁。 1.2、保洁范围 办公楼、望江园墓区**** 1.3保洁员管理制度 1.3.1保洁员每天上班前提前到位,并抓紧时间做好日常保洁工作。其中烈士墓碑是重点区域,墓碑表面需要每天清理。 1.3.2保洁员严格按操作规范做好日常保洁、定期保洁工作。做到随脏随扫、无污迹、无杂物等,保持环境清洁。管理员严格按保洁内容和标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3.3按保洁内容及标准做好定期保洁工作。按操作规范和要求,擦拭地面清洗、灯具除尘、垃圾筒清洗等,认真做好保洁工作,使墓区有一个卫生、清洁的环境。 1.3.4烈士墓碑保洁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符合上岗条件实行上岗。1.4、保洁员岗位职责 1.4.1保洁员须具备认真负责的态度,吃苦耐劳的精神,团结一致,做好工作。 1.4.2统一着装,按时上下班,服从统一指挥。工作期间不得在墓区或其它公共场所大声喧哗、聚集聊天,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其它杂事。 1.4.3认真完成各自包干区的清洁卫生,随时保持墓区内的整洁。 1.4.4清扫的垃圾每天按时清运到园区指定地点。 1.4.5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做到管好、用好、爱护好所配备的各种卫生洁具和自己保管的用具。 1.4.6完成甲方领导交办的突击清洁工作。 1.5、墓碑区保洁作业程序 1.5.1保洁频率:每天 1.5.2清洗墓碑,处理墓碑周围杂物,替换其他装饰物。1.6道路保洁作业程序 1.6.1保洁频率:每天 1.6.2清扫烟头和垃圾 1.6.3清扫人行道 1.7垃圾运送要求 1.7.1频率:每天 1.7.2垃圾收集及外运要求做到及时清扫、收集;垃圾日产日清、密封存放、无堆乱、乱倒、乱放现象,并负责集中运至园区垃圾中转站及时外运。 1.8保洁安全工作制度 1.8.1工作时注意周围环境,高空作业穿戴安全带,要有主管在场组织,避免一切可避免的事故发生。 1.8.2对任何不正常运行和损坏的机器主设备必须马上报告保洁主管,报告你所看到的任何存在的危险及问题:裸露的电线、坏的工具、湿滑的地面。 1.8.3在进入一个很暗的地方前要开灯,湿手时,不要触摸任何开关,以免发生意外。 1.8.4吸尘时,不要把吸尘管横在过道上,以免绊倒别人。 1.8.5不要堆放任何杂物和设备在走道和过道,以免妨碍行走,安全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随清干净带走楼道垃圾。 1.8.6所有清洁剂在使用前,都必须了解其性能稀释比例和注意事项,对于墓碑保洁要小心清洁,不能有任何损坏。 2、绿化管理内容及标准 2.1、绿化管理目标 2.1.1及时清理老树、大树等的枯枝落叶、病虫枝、下垂妨碍人们观瞻和活动的枝条;对活动较少的区域的老树保持树形生长自然。 2.1.2除草,及时清理树群的落叶残花。 2.1.3防治病虫害和粉尘污染,精心管养,增强植物抗病虫的能力。 2.1.4根据气候情况,注意随时防风、防旱、排涝。 2.1.5定期给树木等浇水、排灌。 2.1.6剪除冬、春季干枯的枝条,及时消灭树下的杂草,草高度应控制在10厘米以下;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及时消灭树上的害虫;做好排涝的准备工作,及时清除积水。 2.1.7对老树等乔木进行修剪,同时剪除所有树木上的枯枝条;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及时消灭树上的害虫;对树木进行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 2.1.8清除草地的枯枝落叶 2.1.9做好草坪修整、补缺、填平工作。 2.1.10草皮杂草每周巡查拔除,杂草每平方米高度不超过8cm。 2.1.11草坪加土护根,草坪挑草,每两个月进行一次修剪,草皮不长于15cm;每次修剪后对草皮施肥一次,以氮肥为主,结合磷、钾肥等有机肥,施肥后浇透水。 2.1.12绿篱修剪做到平整圆滑,花卉、花球造型优美,修剪下的枝叶立即清理。 3、安全保卫内容及要求 3.1管理目标 3.1.1治安案件和火灾发生率为0。 3.1.2安全保卫管理服务顾客满意率95%以上。 3.1.3车辆进出停放有序,丢失率为0。 3.1.4突发事件处理3分钟内到场。 3.1.5重大活动保障满意率98%以上。 3.2管理内容 3.2.1对办公区域和重点区域24小时来访人员及车辆、大件物品进出进行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 3.2.2公共秩序治安维护,防盗及其他突发事件处理等。 3.2.3定时巡逻,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并作好记录。 3.2.4乙方保安人员具备基本法律知识及与保安相关的政策规定;具备一定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应的观察、发现、处置问题能力;具备使用基本消防设备、通讯器材等设施设备和相关防卫器械技能;掌握一定防卫擒拿技能。 3.2.5统一着装,需按季节及时配给保安制服,制服要求干净整洁,无褶皱、大小合身、无破烂,工装两年更换一次。 3.2.6除不宜情形下,在工作时间必须着保安制服。着保安服时,应按规定佩戴保安标志,巡逻岗按要求配戴袖章。 3.2.7保安制服不准与便服混穿,不同季节的保安制服不准混穿。 3.2.8着保安制服应干净整洁、不准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子、穿拖鞋或赤足,应统一穿黑色皮鞋或黑色工鞋。在甲方驻勤地除工作外,着装时可以不戴帽子。 3.2.9值班时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男性不准留长发,大鬓角和胡须,女性发辫不能过肩。 3.2.10不能染发、涂指甲、不能化浓妆、戴饰物。 3.2.11在站岗、执勤、交接班、纠正违章、受到领导接见、慰问以及领导视察、检查时、参加外事活动与外宾接触时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姿态端正,动作规范,举止文明。 3.2.12着装外出工作、执勤和出入公共场合时,不准卷袖或将手插入衣兜。不准搭肩、挽臂、边走边吸烟、吃东西、嬉笑打闹。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3.2.13个准看制服仕公共场所饮酒,严禁酗泗。 3.2.14要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 3.2.15在工作中使用评议要简洁准确,执勤时必须使用普通话,文明规范,接触群众时,说话要和气,使用“请、您好、对不起、谢谢、再见”等礼貌评议。要注意称谓使用。在少数民族、宗教人士、外籍人士交谈时,不准使用对方禁忌的语言。 3.2.16不准刁难群众,不准脱岗、空岗、睡岗,在工作岗位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迟到、早退。 3.2.17遵守甲方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甲方内部机密,不准随意打听、记录、传播。 3.2.18未经甲方允许不准动用甲方物品。不得接受甲方赠送的礼品。 3.2.19有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并及时处置,不准隐瞒不报。 3.2.20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3.2.21对管辖范围内的进出人员进行有效管理,未经授权严禁带有服务性质的社会团体和个人进入。 3.2.22加强墓区文明祭祀的管理力度,禁止祭祀群众携带烟花爆竹、冥纸等违背文明祭祀和蓝天保卫战要求的物品入园,对于不听劝阻擅自携带者,应采取必要的合法合理的强制措施,要有清明、春节祭祀维稳工作方案、计划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提前报甲方。 3.2.23严格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办公楼,确保环境秩序良好。 3.2.24维护和保证防盗、防火等报警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 3.2.25做好安全防范和日常巡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迅速有效处理突发事件。 3.2.26按照岗位规定要求及时巡查,作好记录,及时报告和处理突发事件。 3.2.27建立健全消防管理措施及发生火灾处理预案;确定重点防火部门,消防人员持证上岗,实行24小时消防值班制度。坚持日常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确保无火灾事故发生。 3.2.28做好区域内日常秩序维护,对乱扔垃圾,攀枝折花,踏坐草坪及墓碑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和制止。 3.2.29做好区**** 3.2.30对于进出车辆放行时凭通行证,对于货运车辆离开园区放行时凭甲方开具的放行通知单,并严格查验车载物品品种和数量,签字确认后方可放行。 4、零星维修内容及要求零星维修服务要求及标准: 4.1服务时间:工作时间按甲方的要求服务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各项零修任务。 4.2服务内容及要求: 4.2.1公共部位建筑工程及设备设施维修维护等相关费用500元之内(不含电梯、消防设施设备)由乙方负责,超出500元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乙方负责实施;因乙方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确保物业房屋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2)及时完成各项零修任务,零修合格率100%。 4.2.2电梯维护(甲方负责选聘具有维保资质的专业电梯维保公司进行维保,乙方负责监管) (1)建立电梯运行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制度,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安全设施及附属设施完好,轿厢、井道保持清洁。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管理规定和安全规程,电梯准用证、年检合格证等完备,定期安排维修保养。 (3)电梯出现故障,接到报修后维修人员应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及时排除故障。 4.2.3零星维修值班 (1)物业范围内的电器设备、仪器仪表定期巡视维护和重点检测,建立设备档案、台帐、维修记录,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 (2)建立严格的配送电运行制度、电气维修制度和配电房管理制度,维修人员持证上岗。 (3)建立运行维修值班制度,及时排除故障,维修合格率100%。 (4)加强日常维护检修,公共区**** (5)管理和维护好避雷设施和灯光亮化设施。 4.2.4智能化系统设备运行维护: 负责园区内智能化系统设备运行维护、检查、检测和弱电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值班工作。 (1)巡视室内外监控、门禁、智能化系统、弱电设备使用情况,24小时值班。 (2)定期(每季检查一次)对系统和设施进行维护、检修,要做好记录,及时报修,并按保养计划做好设备保养。 (3)打扫设备机房,保持干燥、通风、定期保洁。 (4)制定并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度,保证设备机房的安全。 (5)保证智能化系统设备、消防报警系统、门禁系统、对讲系统及闭路监控系统、红外线系统运行正常,各系统工作稳定、正常使用。 (6)操作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7)必须在使用前半小时做好设备开启与调试,确保稳定运行。 (8)正确使用设施设备,保证各设施设备的参数设置符合要求,并能够对整个系统进行必要的日常维护。 (9)保证全方位监视、监控系统、智能化系统、弱电设备运行正常。 (10)系统发生故障时,维保人员应在10分钟内赶到现场排除故障。 (11)一般性故障立即排除,暂时不能处理的通知有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应急措施得当有效。 5、陈列馆保安保洁及消防安全服务要求及标准: 服务要求及标准:陈列馆属于对外开放的公共性场馆,日常参观瞻仰的活动频繁,因此对消防安全、安保服务、日常清洁有较高要求。 5.1安保服务:负责园区的防火、防盗、特种设备操作、秩序维护、安全检查、安全保卫、人员疏导、恶意破坏捣乱行为、不文明行为劝导、制止。车辆出入管理和摆放、特别是吸烟人员的劝导和制止,负责展厅内秩序维护、文物及游客人身安全保护、打造无声展厅、设备运行监管、文明瞻仰凭吊服务场地。对上述事情的早预见、早发现、早处置、早报告,要求提前介入,杜绝事情的发生或者把事情控制在萌芽状态,各个岗位使用对讲机进行沟通、时刻保持联络畅通。 5.1.1服务时间:24小时服务。 5.1.2服务内容及要求: (1)按照甲方要求,负责陈列馆门岗值班工作。 (2)对来访人员严格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场馆,确保治安环境良好。 (3)引导参观车辆停放整齐。 (4)道路拥堵时及时疏导车辆及行人,保持进出通道畅通。 5.1.4日常巡查 (1)负责场馆日常巡查,制定相对固定的巡查路线,路线设置覆盖率100%。 (2)巡查中发现各区域内的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5.1.5突发事件处理 突发事件响应率100%,突发事件处置率100%,突发事件演练率100%。5.2保洁服务内容及要求: 5.2.1、场馆公区公共部位保洁 (1)房屋周边区域地面干净,周边绿化带内无明显垃圾。(2)平台台阶保持清洁。 (3)地面无污渍、无大件垃圾。 (4)扶梯扶手、栏杆保持干净、无灰尘。 (5)消防栓、消防箱保持表面干净,无明显积灰。 (6)垃圾箱、筒表面无污渍、无积灰、里面套垃圾袋。 (7)开放式地沟无大件垃圾。 (8)桌椅保持干净、无水迹和污渍。 (9)地毯整洁,无污渍。 (10)玻璃幕墙明亮、无污渍,横挡无明显积灰。 5.2.2、电梯保洁 (1)电梯轿厢四壁光洁明亮、无浮灰,不锈钢表面(镜面)光亮、无污迹。 (2)操作面板无污迹、无明显积灰、无擦痕。 (3)每日更换轿厢内地垫,保持地垫干净、无明显污迹。 (4)保持轿厢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5.2.3、卫生间保洁 (1)坐厕内、小便池内刷洗干净,无明显尿渍,保持无异味、无垃圾、无积水。 (2)隔断、人手高墙面,门、门框、照明开关无明显积灰。 (3)地面整洁、无污渍、无积水。 (4)镜面保持光亮,无明显水迹,面盆无水锈。 (5)卫生间内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 5.2.4、垃圾分类、垃圾清运 (1)根据《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同时实行分收分运,负责监管建筑垃圾清运工作。 (2)垃圾清收率不低于99%。 5.2.5、卫生消杀 (1)无老鼠活动迹象。 (2)室内区域无苍蝇、蟑螂活动迹象。 6、墓葬服务要求及标准: 6.1保洁服务内容及范围 6.1.1日常卫生清洁 6.1.1.1墓区内保洁:每日对墓区保洁1次,清扫地面、蜘蛛网、落叶、灰尘等,及时清理祭拜品。 6.1.1.2烈士墓碑保洁:每日清洁1次,及时清理蜘蛛网、灰尘等杂物,及时清理祭拜产生的香烛物和祭品鲜花等,确保烈士墓区的干净整洁 6.1.2保洁范围 望江园墓区、烈士墓区、一墓区等范围。6.2墓葬巡检服务内容及范围 6.2.1墓葬巡视 6.2.1.1每两小时巡视墓区一次 6.2.1.2及时发现和制止墓区明火发生,杜绝消防事故发生。 6.2.3发现墓碑缺损、开裂、绿植倾倒、祭品氧化等情况,及时通知维修部门和保洁员进行处理。 6.2.2维修服务 6.2.2.1及时对破损的墓碑地面、附属件进行修复。 6.2.2.2接到保安员巡查反馈后,及时查看现场,判定是否需要进行更换或者修复。 6.2.2.3配合新下葬的烈士墓施工养护工作。 6.2.3墓葬协助服务 6.2.3.1协助甲方新开发墓葬区的现场维护工作。 6.2.3.2协助甲方客户墓葬下葬工作。 6.2.3.3协助甲方统计墓葬数据。 6.2.3.4协助甲方完成墓材安装工作。 6.2.3.5协助甲方完成瓷像安装和数据统计工作。 7、工程技术服务及要求:对园区内供电系统高、低压电器设备、变压器、电线电缆、电气照明装置等设备正常运行使用进行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 7.1由强电工程师担任。负责园区设备设施维护维修工作。高低压配电室有强电维保人品24小时值班。根据电业局规定,定期对设施设备年检、年审、并取得合格证。 7.2收到市电力部门的停电通知,应立即报告,并书面通知甲方相关负责人,同时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7.3水电工程师负责供配电房24小时运行值班;配电房设备1、2级保养;给排水、供配电系统故障的处理。园区配电系统分两班倒,每班1人。每天对供电设备设施照明系统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每月对供电设备内的接线箱、控制柜、自动开关、熔断器、漏电保护器、接线端子等元件吹尘、清扫、紧固、温度检测并做好记录。 7.4弱电工程师负责园区网络、音像、监控设备维修维护。 7.5综合维修,负责园区日常基础设施维修维护等工作。 7.6照明系统的光源、开关、控制器、插座工作正常、灵敏度有效、绝缘、设备接地有效、线序排列整齐、编号清晰正确。 7.7避雷、接地系统每年检测一次。 8、消防服务及要求:自动报警、喷淋、消防栓、正压送风及排烟,防火卷帘及防火门,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消防广播等系统设备检查保养。 8.1消防值班时间:24小时 8.2消防值守标准:参照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相关要求执行。 8.3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1)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及发生火灾处理预案,确定重点防火部门,实施日常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确保无火灾发生,定期对消防系统和设施进行巡视,日常检修,保障系统灵敏有效,消防栓灵活启动。 (2)每年制定下年度的消防系统保养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根据消防系统设备的特点,保证系统灵敏有效,消防栓启动灵活,消防箱内水枪、水带等各种附件完好,消防水源满足要求,烟感、温感、喷淋头已按要求配备,并定期开展消防培训,提高人防技能。 (4)制定防火工作措施,从制度上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突发火灾应急方案,设立有消防疏散图,应急照明灯路标完好,紧急疏散通道通畅,无堆放杂物堵塞; (5)严格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如有需要使用明火、电焊、气焊等,需经过甲方审核通过方可使用; (6)消防监控中心24小时值班,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一般故障发现及时率100%,及时协调率100%; (7)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不被破坏、占用; (8)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实行严格管理,建立自防、自救组织,包括:建立义务消防队,抓好消防训练,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培训(含理论和实操); (9)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建立各级防火组织,并确定相应的防火责任人,明确火灾紧急疏散程序,做好疏散的准备工作,人员疏散为主为先,转移文物、抢救贵重物品在后; (10)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每月组织一次消防检查,并做好记录; (11)定期开展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宣传(利用标语、牌示和板报进行宣传等); (12)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13)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或者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 (14)依照规定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制定灭火方案及重点部位保卫方案。 2.人员配置要求人员配置基本要求(43人)项目经理1人。 保安员15人(其中包含1名消防安全负责人)。两个大门出入口(大门双岗,后门单岗,门岗24小时值班,共计6人),监控室及消防控制室一处(需24小时值班,按要求持证上岗,共计4人),烈士陈列馆一处(2人),园区墓区(24小时流动巡逻2人),替休1人。 保洁员14人。(办公楼保洁1人,外围道路保洁2人,烈士陈列馆保洁2人、墓区**** 工程人员6人。(陈列馆负一楼高压配电间,24小时值班,需要持证上岗人员3人,园区内水电维修及下葬等需3人) 以上服务人员必须持有行业相应和相关证件、资质证书等。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1、自备保洁保卫工具,如扫帚、撮箕、斗车、手套、警棍及寒暑季节劳动防护用品、药品等消耗性物资。 2、保洁、保卫人员的服装由乙方自行解决,服装统一、整洁,并悬挂物业公司的工号牌。 4.其他要求一、服务周期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时限为三年。在此期间未履行合同,乙方连续3次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二、物业费支付 1、付款人:国库集中支付。 2、物业服务费付款方式:甲方根据每月考核情况,按月付款。 3、付款方式:每月完成验收后凭正规发票结算,支付上月费用,按乙方指定账号入账。 4、在甲方每次支付前,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交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支付且不负违约责任。 5、本项目招标投标价为包干价格,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后期所有人工、人员社保、意外伤害保险、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人员岗位安排为方便叙述,供应商可根据本招标文件物业服务项目内容、要求及实地勘查来细化具体岗位及人数,但不得低于以上岗位及合计总人数。投标人所报员工工资不得低于长沙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和行业标准,必须按长沙市区劳动部门规定的要求全额预算购买各项社会保险费。意外伤害险等其他保险由中标人视各工种情况予以购买。 三、其他说明 1、乙方物业管理人员因社会滋事等造成的伤残、致命均与甲方无关; 2、因乙方在提供物业服务期间造成的安全问题而导致甲方出现任何名誉或经济损失,或造成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乙方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甲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4、按安保部要求及时提交人员流动信息情况;新员工进场后,及时提供和提交本人基础信息、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暂住证、1寸免冠照1张、全身照1张等信息证明。 5、遇每年春节、清明节、建党节、建军节、918纪念日、930革命烈士纪念日等重大节日,无数群众和党政机关干部职工进入陵园悼念。除基本人员配置外,另需增派人员12及人以上。保洁人员春节及清明节至少增加5人,工作期限为清明前后15天,春节前3天;保卫人员春节及清明节至少增加5人,工作期限为清明15天,春节3天。消防人员增加2人,每日巡逻,检查消防设施设备,排查防火隐患。 6、每年度初应制定保洁、保卫年度工作计划和方案,以及清明节、春节接待方案,并报甲方审核批准 7、乙方在合同执行期间,须接受市、区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 8、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滋生。 9、春节、清明节期间应适当保留部分祭祀用品,如鲜花、清明球、水果等,保留期限为节后一周。 10、春节、清明等假期加班费:由乙方按甲方需求自行安排加班,加班费自理。 11、对乙方的违纪处罚:因乙方责任造成财产损失、丢失,负责全额赔偿。 12、对乙方安全防火的要求:严格管理工作人员,确保无一例安全防火事件,因乙方管理不善,或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13、对乙方工作人员流动及必要的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保险和人员意外伤害、死亡保险办理及费用的要求:乙方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4、对管辖范围内的进出人员进行有效管理,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严禁带有服务性质的社会团体和个人进入。 15、保洁、保卫人员在接受甲方客户咨询时,仅作岗位服务指引性回复,不作行业问题解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受理媒体采访。 附《园区物业管理服务考核标准》
2.2绿化养护标准
2.3绿化养护措施
2.4绿化作业检查标准
备注:因甲方园区内有不少名贵树木,乙方签订合同时必须同甲方签好名贵苗木备忘录及树木标识(包含但不限于树木品种、树木大小、市场价值等),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造成名贵苗木枯萎死亡的,乙方必须等额赔偿或者补种相应规模的苗木并且承担相应损失。 评分说明 考核满分为百分制, 由采购人牵头组成考核检查组考核, 发现问题进行分值倒扣, 85 分以上(包括 85 分)视为合格, 85 分以下对应扣减当月经费。采购人每月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具体扣减办法如下:以 85 分为基准,分值在 85 分(含) 以上,全额支付当月费用; 75 分以上 85 分以下每少 1 分扣 1000 元; 75 分以下 70 分以上每少一分扣 2000 元; 70 分以下(不含) 为不合格, 当月保洁费用按合同价三分之二支付;连续三次得分在 70 分以下, 无条件终止合同。奖惩的依据以检查组每月检查、考核的分数作为当月计算奖惩的标准分。检查组考核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方式进行。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法 2.付款方式: 296b653d-193b3d5d787-6e0b6d****.86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9587.6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9587.6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9587.6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9587.6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9587.6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9587.6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9587.6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9587.6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9587.6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9587.6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9587.6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9587.6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 0 收款账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香樟路支行(湖南腾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884) 3.预付款保函: 否 /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 —— **** 五、服务地点 湖南革命陵园现场服务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1、本项目按长财采购【2016】6号文的规定,以一般程序验收方式进行验收。 2、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月度考核评价、日常投诉及处理等。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6)履约验收标准:月度考核评价、日常投诉及处理等。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5.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做好全面物业管理工作。 6.甲方按照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对乙方的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7.依照本协议约定,甲方应按时按月支付物业管理服务的合同款项。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无权将项目转让或分包他人。 5.乙方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规定,接受行业管理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指导。 6.乙方承诺合法用工,乙方对其安排人员均办理合法用工手续,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人员发生工伤或其他意外伤害以及劳动纠纷等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乙方承诺在履行本合同中接触到的甲方的一切保密信息,无论其表现形式如何,乙方有义务与责任确保保密信息能处于保密状态,即以其自身同等性质保密信息的保护程度且不亚于合理的保护程度来保护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所述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密信息成为公众知悉的公开信息为止。在本项目的进行期间和本项目完成之后,乙方及乙方人员不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有义务与因工作关系获悉保密信息的员工签署保密协议,要求该等员工履行保密义务,因该等员工发生泄漏、透露保密信息或将保密信息用于其他与本合同约定无关的用途等违反保密义务的情形时,视为乙方违约,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在本合同约定保密期限内,该等员工与乙方解除劳动关系的,乙方仍应承担相应责任。 十、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2%(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由违约方承担。 4.乙方在本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未完成合同约定的任一服务内容,每延迟1天,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五每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延迟达5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 5.乙方不履行双方约定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招标文件及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及采取补救措施,且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乙方整改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 6.如乙方不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或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义务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代为履行,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损失等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应向甲方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除。 7.如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对甲方、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身、财产等任何损害或一切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承受的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3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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