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河镇刘上村222.8亩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
江苏扬州2024年12月19日
乡镇(街道) | 泾河镇 | 村(社区) | 刘上村 |
组别 | 黄家,汪家 | 登记日期 | **** |
是否续租 | 否 | ||
交易面积 | 222.80亩 | ||
质量等级 | -- | ||
利用现状 | -- | ||
项目描述 | 刘上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项目面积为222.8亩,不再丈量。 地块一:汪家组,面积130亩,东至村庄,西至黄家农田,南至八浅大沟,北至 豆小农田;地块二:黄家组,面积为92.8亩,东至汪家农田,西至学田庄,南至八浅大沟,北至纽南组农田,承包期为4年,2024年 12月20日-****,不满4年,按照4年结算(实际以当年水稻收割结束为准)。出让用途:稻麦种植(水稻种植禁止使用直播方式)。自由竞价(正向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底价为1100元/亩/年,竞价以10元或10元的整数倍进行增幅(注:该农田种植粮食,最高限价为1150元/年/亩。如达两人以上(含两人)报最高限价相同,则由系统随机确定受让方。报名保证金245080元,交款方式为签订合同时交纳第一年承包金(含基础设施有偿使用费和土地流转服务费60 元/亩)和履约保证金 245080元(不计息),履约保证金245080元在成交后由报名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返还。承包金一年押一年,其余每年11月30日前交清下一年承包金。保持现有水利配套沟渠现状,不得抛荒,否则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严禁在承包农田焚烧秸秆,违者罚款2000元。该地块质量一般,水利、交通条件一般,具体详情以受让方实地勘察为准。凡报名者报名前必须到现场实地勘查,对项目现状、四至、面积、质量等情况进行确认,对项目现状认可后方可报名。如报名人忽略此项提醒,产生的风险责任由报名人自行承担。。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解释为准。受让方不允许转包,否则按违约处理。(注:不服从镇、村管理、失信人员,一律不允许报名)。现场勘察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其他补充: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收回乙方土地经营权,并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 (1)乙方种植当地农业部门明令禁止种植的农作物品种的; (2)乙方在种植品种上违规使用跨界农药、化肥,且对周边农田种植的同类品种造成损害的,或对下茬农作物种植造成影响的; (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不服从当地农业行政部门监管,违规使用农业投入品的。 | ||
项目位置 | 扬州市**** | ||
项目四至 | 地块一:汪家组,面积130亩,东至村庄,西至黄家农田,南至八浅大沟,北至 豆小农田;地块二:黄家组,面积为92.8亩,东至汪家农田,西至学田庄,南至八浅大沟,北至纽南组农田 | ||
坐标拐点 | -- | ||
流转用途 | 粮食生产 | ||
种养品种 | 稻麦 | ||
补充说明 | 具体公告详见“宝应县**** | ||
项目审查表 | IMG_****_111600.jpgIMG_****_111603.jpgIMG_****_111605.jpgIMG_****_111607.jpg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IMG_****_111609.jpgIMG_****_111616.jpgIMG_****_111624.jpg |
所有权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
经营权人 | -- | ||
权属类型 | 个人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
是否涉及农户土地 | 是 |
流转期限 | 4年0月 | ||
标段描述 | 刘上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项目面积为222.8亩,不再丈量。 地块一:汪家组,面积130亩,东至村庄,西至黄家农田,南至八浅大沟,北至 豆小农田;地块二:黄家组,面积为92.8亩,东至汪家农田,西至学田庄,南至八浅大沟,北至纽南组农田,承包期为4年,2024年 12月20日-****,不满4年,按照4年结算(实际以当年水稻收割结束为准)。出让用途:稻麦种植(水稻种植禁止使用直播方式)。自由竞价(正向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底价为1100元/亩/年,竞价以10元或10元的整数倍进行增幅(注:该农田种植粮食,最高限价为1150元/年/亩。如达两人以上(含两人)报最高限价相同,则由系统随机确定受让方。报名保证金245080元,交款方式为签订合同时交纳第一年承包金(含基础设施有偿使用费和土地流转服务费60 元/亩)和履约保证金 245080元(不计息),履约保证金245080元在成交后由报名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返还。承包金一年押一年,其余每年11月30日前交清下一年承包金。保持现有水利配套沟渠现状,不得抛荒,否则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严禁在承包农田焚烧秸秆,违者罚款2000元。该地块质量一般,水利、交通条件一般,具体详情以受让方实地勘察为准。凡报名者报名前必须到现场实地勘查,对项目现状、四至、面积、质量等情况进行确认,对项目现状认可后方可报名。如报名人忽略此项提醒,产生的风险责任由报名人自行承担。。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解释为准。受让方不允许转包,否则按违约处理。(注:不服从镇、村管理、失信人员,一律不允许报名)。现场勘察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其他补充: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收回乙方土地经营权,并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 (1)乙方种植当地农业部门明令禁止种植的农作物品种的; (2)乙方在种植品种上违规使用跨界农药、化肥,且对周边农田种植的同类品种造成损害的,或对下茬农作物种植造成影响的; (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不服从当地农业行政部门监管,违规使用农业投入品的。 | ||
交易面积 | 222.8000亩 | ||
服务费(材料费) | ¥200.00 | ||
保证金 | ¥245080.00 | ||
交易底价 | 1100.00元/年/亩 | ||
成交缴款方式 | POS机刷卡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
自由竞价期 | **** 14:30~**** 14:40 | ||
出价延时 | 30秒 | ||
加价幅度 | 10元/年/亩 | ||
底价 | 1100.00元/年/亩 | ||
成交人 | 贾连华 | ||
成交日期 | **** | ||
成交总金额 | ****.00元 | ||
补充说明 | -- |
交易公告 | |
意向流入方承诺书 | |
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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