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云南省沧源县永康松树山建筑用砂岩矿详查报告评审结果的公告
云南临沧2024年12月19日
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国土资源管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171号)要求,经我局选取确认的评审机构云南省核工业二〇九地质大队****对我局委托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云南总队编制的《云南省沧源县****
一、勘查区概况
云南省沧源县****
经沧源县****
二、报告的用途
为制定生产规划、办理采矿许可证提供地质依据。
三、矿产资源储量申报情况
拟设采矿权范围内,累计查明建筑用砂岩矿产资源量385.5万m3(828.8万t),其中控制资源量279.2万m3(600.3万t),推断资源量106.3万m3(228.5万t),控制资源量占比为72.4%。剥离量为12.7万m3,总剥采比为0.03:1 m3/m3。资源量规模为小型。
四、报告评审情况
(一)评审依据。
1.规范。《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20)、《固体矿产勘查工作规范》(GB/T 33444-2016)、《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 17766-2020)、《矿产地质勘查规范建筑用石料类》(DZ/T 0341-2020)、《地质岩心钻探规程》(DZ/T 0227-2010)、《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定》(DZ/T 0078-2015)、《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规范》(DZ/T 0033-2020)、《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规范》(GB/T 12719-202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矿坑涌水量预测计算规程》(DZ/T 0342-2020)、《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T 50218-2014)、《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9)、《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GB/T 18341-2021)、《固体矿产勘查地质填图规范》(DZ/T 0382-2021)、《岩矿分析试样制备规程》(DZ/T 0130.2-2006)、《地质矿产实验室测试质量管理规范》(DZ/T 0130-2006)、《矿产资源综合勘查评价规范》(GB/T 25283-2010)、《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技术要求》(DZ/T 0079-2015)、《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DZ/T0374-2021)、《矿床工业指标论证技术要求》(DZ/T 0339-2020)、《矿产勘查矿石加工选冶技术性能试验研究程度要求》(DZ/T 0340-202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修改版)、《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等标准和规范。
2.文件。《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6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9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通知》(云自然资储量〔2022〕102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精简调整矿业权登记等事项申请资料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95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采矿权缩小矿区范围不涉及资源储量变化开展技术审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自然资便笺〔2023〕2812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通知》(云自然资规〔2024〕2号)、《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国家市****
(二)主要评审意见。
1.勘查工作方法、工程部署、工程质量符合《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建筑用石料类》(DZ/T 0341-2020)要求。
2.测量工作施测认真,成果质量良好,符合《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9)、《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GB/T 18341-2021)规范及矿山地质勘查的要求。
3.地质填图精度符合《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建筑用石料类》(DZ/T 0341-2020)规范要求。
4.探矿工程共完成机械岩心钻探6个孔,进尺557.15m。各钻孔均按《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定》(DZ/T 0078-2015)要求及时进行编录。
5.矿产资源储量估算工业指标确定、矿产资源储量估算方法、参数选择、矿体的圈定、块段划分及资源量分类符合《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建筑用石料类》(DZ/T0341-2020)规范要求。
6.水、工、环地质工作符合《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规范》(GB/T12719-2021)规范要求。
7.根据《矿产地质勘查规范建筑用石料类》(DZT0341-2020)规范,本次采取了11件主要矿石类型的代表性样品对上述性能指标进行了测试研究,结果表明,含泥料、氯化物含量符合Ⅲ类,压碎指标符合Ⅱ、Ⅲ类,无潜在碱—硅酸反应危害,其余指标合格或符合I类。
8.从经济效益分析结果看,本项目融资前所得税后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0.60%,动态投资回收期为5.64a年,经济效益较好。通过概略经济评价,矿床的开发不仅能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为国家创造税金,同时还可解决当地部分人员的就业问题,并一定程度上带动地方机械、交通、电力、服务等行业的发展,社会效益良好。
9.本次在项目勘查过程中,依据《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DZ/T0374-2021),将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贯穿于项目的勘查设计、施工、验收、成果提交的全过程,实施绿色勘查将地质勘查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因此,本次勘查过程中对矿山地质环境所产生的影响是可控的、可以治理恢复的,区域生态环境影响总体上较轻微。
10.报告正文章节齐全、内容基本完整;附图15幅;附表1册17张表;附件1册15份。资料齐全配套,报告编制质量良好,报告内容齐全,附图清晰,附表、附件齐备,能反映本次详查工作成果,质量符合现行规范要求,较好地反映了本次详查工作成果。
(三)评审结果。
本次详查工作总体按相关规范、标准进行,工作质量符合相关规定,地质研究和勘查程度满足现行规范要求。对该报告及其提交的资源储量予以评审通过。估算基准日为****,评审通过云南省沧源县永康松树山建筑用砂岩矿拟定矿区范围内的累计查明资源量:385.5万m3(828.8万t),保有资源量:385.5万m3(828.8万t)。沧源县永康松树山建筑用砂岩矿为拟新设采矿权,不存在动用资源量。本次详查工作所估算的资源量,既是保有资源量也是累计查明资源量。
五、评审存在问题与建议
(一)下一步开发利用的过程中,建议加强资料的综合整理,加强砂岩矿成矿地质条件、矿体特征、矿石物质组份和结构构造等综合研究分析。对矿区****
(二)在开采过程应定期对矿山进行水文观测,避免发生矿坑涌水问题和凹陷开采矿坑水不能自然排泄问题,建议配建矿坑排水系统,及时抽排矿坑积水,防止雨水冲刷或长期浸水而发生工程地质灾害。
(三)矿区开采标高相差较大,后期为凹陷开采,开采过程中有发生边坡失稳等地质灾害的风险。建议合理设置边坡高度和边坡角,注重安全隐患的排查,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预测,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安全生产。并认真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以减少采矿对当地环境的破坏,逐步恢复生态环境质量。
(四)本次概略研究是在收集分析矿产资源在国内市场供需状况的基础上,分析已取得的地质资料,类比已知矿床规模、矿产质量和开采利用的技术条件,结合矿区的自然经济条件、环境保护等,以类似企业的技术经济指标和扩大指标对矿床作出的技术经济评价,由于资料不够详尽,参数、方法有所简化,研究程度较低,企业在投资建设前,需进行更专业、详细的经济评价。
(五)做好矿山动态监测工作,严格规范开采,不得在采矿权范围之外进行采矿活动。
(六)结合国家绿色矿山建设要求,按照绿色矿山标准推进矿山设计和建设。采矿完毕后,应对露天采场边坡、废渣堆放地段进行复绿,达到矿山生态平衡。
(七)本次评审工作是在提交单位和编制单位共同承诺所有资料真实、可靠的基础上进行的,审查专家未到野外现场检查验收,仅对采矿权人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技术层面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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