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政府园区应急物资与环境物资采购(二次)结果公告
黑龙江鹤岗2024年12月17日
合同包1(1):
废标理由: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采购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合同包1(1):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遇建玲(采购人代表)、赵惠彬、兰建伟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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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1 | 0 | 无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鹤岗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哈尔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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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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