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加装电梯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宜宾2024年12月13日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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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鑫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351,8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四川美鑫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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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电梯 | 办公大楼加装电梯项目 | 华凯牌 | GWE/ W | 1(项) | 351,800.00 |
曹光华、李智超(采购人代表)、赵东、许明明、罗万明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采购结果公告后,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3.监督、投诉受理部门:长宁县****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长宁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前)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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