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贺州学院校园智慧能源管理系统(一期)(HZXY2024-F-24)质疑答复函(二)
广西贺州2024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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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贺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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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何鑫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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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于****收到贵方送达的关于我公司采购代理的贺州学院校园智慧能源管理系统(一期)(HZXY2024-F-24)的质疑函原件。我公司对贵方所提出的质疑内容高度重视,已第一时间联系采购单位。为了保证本次采购项目的公平、公正,我公司与采购单位共同核查贵方所质疑的事项,现作出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对原有不带“★”技术要求的扣分设置过于敏感。一些非关键的技术细节偏差,因为对文件理解的细微差异或者行业内普遍认可的等效替代方案,会导致0.5分的扣除。在实际评分过程中,供应商之间的分数差距被不合理地拉大,导致一些在主要功能和性能上表现优秀的供应商,也无法对该带“★”部分参数做出响应,具有排他性导致相关供应商经过评估后投标分数相差过大没有报名参与项目投标。
质疑事项1答复:本项目评分办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实际情况编制,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况,供应商是否报名参与项目采购活动为供应商自主行为,本项质疑事项不成立。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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