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爱二分部剩余改路工程劳务单一来源采购事前公示
广西崇左2024年11月27日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水口-崇左-爱店公路(崇左至爱店口岸)施工设计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二分部剩余改路工程施工项目劳务采购,使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现将采购工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水口-崇左-爱店公路(崇左至爱店口岸)施工设计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二分部
(二)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三)项目概况:崇爱二分部位于广西崇左市****
(四)采购内容:剩余改路工程
(五)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六)采购控制价:****.19元
(一)拟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路产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拟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
公示开始时间:****16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16时00分
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递交地址:南宁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广西路建集团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监督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南宁市****1601室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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