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 孟连县芒蚌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 实物调查结果(第二榜)的公示
云南普洱市2024年11月26日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
孟连县芒蚌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
实物调查结果(第二榜)的公示
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孟连县芒信镇人民政府于****-****组织开展了为期7个工作日的芒蚌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实物调查结果(第一榜)公示,公示复核期间权属人的复核申请已复核处理完毕。现对复核后的实物调查结果进行第二榜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二、公示地点
(一)芒信镇人民政府公示栏:芒信镇人民政府大门口右侧办公楼北面外墙政务信息公示栏。
(二)芒卡村公示栏:芒卡村村民委员会北外墙,英扣、那坊、贺基、基果、基哄、下回艾、新班武、糯掌新寨、贺基自然村会议室公示栏。
(三)海东村公示栏:海东村村民委员会门口办公室前东侧外墙信息公示栏内,班扩、海东大寨、红古录、蚌丙小寨、南乃、贺基自然村会议室公示栏。
(四)岔河村公示栏:岔河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室前信息公示栏内,班贯、贺基、广伞、岔河老寨自然村会议室公示栏。
(五)班顺山村公示栏:班顺村村民委员会门口右侧信息公示栏内,回郎、芒弄小组、芒弄老寨自然村会议室公示栏)
(六)企事业单位、专项设施公示:芒信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各企事业单位专项设施、个体送达相关的联系人员。
三、公示内容
人口、房屋、附属建筑物、坟墓、零星林(果)木、农村小型专项及农附设施、专项设施、土地等。
详见:孟连县芒蚌水库实物指标复核调查公示表
四、公示复核
在公示期内,权属人如对本次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至****期间向实物调查工作组提交《芒蚌水库工程实物调查复核申请表》,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视为认可实物调查结果公示内容。
调查工作组将按照复核申请时间顺序逐一复核,复核时间为****至****,复核结果将再次公示,公示期顺延。
申请复核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杨红林 ****
罗一泽 ****
五、监督举报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本次公示期间,广大群众可通过写信、电话等方式向孟连县芒蚌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监督举报(提倡实名举报,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信息我们将严格保护)。监督举报箱设在各现场公示点,监督举报电话:****(受理时间:8:00-11:30,14:30-17:30)。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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