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驿城区培新教育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高等教育项目园区内景观绿化、楼体亮化及其配套附属工程合同信息
河南驻马店2024年11月26日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点击登录查看
监理人(全称): 河南安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点击登录查看高等教育项目园区内景观绿化、楼体亮化及其配套附属工程 ;
2、工程地点:驻马店市****
3、工程规模:点击登录查看高等教育项目园区内景观绿化、楼体亮化及其配套附属工程,主要内容包含园区景观铺装、绿化、楼体亮化工程、室外照明、灌溉工程等;
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约800万元 ;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专用条件;
5、通用条件;
6、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沈俊生,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陆万伍仟捌佰元整(¥65800.00元)
六、期限
监理期限:同施工工期,控制在招标人与施工中标单位签订的合同工期之内。
七、双方承诺
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订立时间: 2024 年 11 月 20 日。
2、订立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办公室 。
3、本合同一式 捌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肆 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 住所:驿城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463000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 (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原银行驻马店利民支行
账号: 账号:*016
电话: 电话: ****
传真: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