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宜兴市校园智能化防护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江苏无锡2024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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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交候选人情况:
标包一:
1.第一成交候选人
(1)单位名称:无锡市驰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响应报价:设备部分不含增值税总价(元):638161.00;设备部分增值税税率:13%;设备部分含增值税总价(元):721121.93;服务部分不含增值税总价(元):****.00;服务部分增值税税率:6%;服务部分含增值税总价(元):****.36;不含增值税总价合计金额(元):****.00;含增值税总价合计金额(元):****.29。
2.第二成交候选人:
(1)单位名称:无锡中宜易联科技有限公司
(2)响应报价:设备部分不含增值税总价(元):639052.00;设备部分增值税税率:13%;设备部分含增值税总价(元):722128.76;服务部分不含增值税总价(元):****.00;服务部分增值税税率:6%;服务部分含增值税总价(元):****.38;不含增值税总价合计金额(元):****.00;含增值税总价合计金额(元):****.14。
标包二:
1.第一成交候选人
(1)单位名称:宜兴市宏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响应报价:设备部分不含增值税总价(元):148804.00;设备部分增值税税率:13%;设备部分含增值税总价(元):168148.52;服务部分不含增值税总价(元):280996.00;服务部分增值税税率:6%;服务部分含增值税总价(元):297855.76;不含增值税总价合计金额(元):429800.00;含增值税总价合计金额(元):466004.28。
2.第二成交候选人:
(1)单位名称:宜兴市华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2)响应报价:设备部分不含增值税总价(元):149168.00;设备部分增值税税率:13%;设备部分含增值税总价(元):168559.84;服务部分不含增值税总价(元):281316.00;服务部分增值税税率:6%;服务部分含增值税总价(元):298194.96;不含增值税总价合计金额(元):430484.00;含增值税总价合计金额(元):466754.80。
标包三:
1.第一成交候选人
(1)单位名称:宜兴市蒯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响应报价:设备部分不含增值税总价(元):199552.00;设备部分增值税税率:13%;设备部分含增值税总价(元):225493.76;服务部分不含增值税总价(元):263107.00;服务部分增值税税率:6%;服务部分含增值税总价(元):278893.42;不含增值税总价合计金额(元):462659.00;含增值税总价合计金额(元):504387.18。
2.第二成交候选人:
(1)单位名称:江苏昆杰科技有限公司
(2)响应报价:设备部分不含增值税总价(元):200020.00;设备部分增值税税率:13%;设备部分含增值税总价(元):226022.60;服务部分不含增值税总价(元):263300.00;服务部分增值税税率:6%;服务部分含增值税总价(元):279098.00;不含增值税总价合计金额(元):463320.00;含增值税总价合计金额(元):505120.60。
(二)否决响应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否决响应情况。
公示期:****至****
公示期间,响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响应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采购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吴禹辉,****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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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合同公告(原标题: 货物采购合同)
采购中标无锡2024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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