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2024年第十批次物资采购7成交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详见附件)
公示结束时间:****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2024年第十批次物资采购7: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南京创瑞丰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质
量:详见附件,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南京创瑞丰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南京创瑞丰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详见附件;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南京创瑞丰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详见附件;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详见附件
三、其他
详见附件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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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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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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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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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双闸路 98 号海峡城海峡云科技园四栋 508 室
联 系 人: 徐工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2024年第十批次物资采购7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编号:****)
各相关应答人:
2024年第十批次物资采购7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审委员会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
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
形式提出。
分标编号 分包编号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标1 包1 南京创瑞丰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应答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
采购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
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
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
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
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
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
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
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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