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城西综合配套建设工程—开发区楼宇亮化改造提升工程(三期)(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浙江绍兴2024年11月22日
开发区城西综合配套建设工程—开发区楼宇亮化改造提升工程(三期)(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 |||
项目编号 | **** | 信息类别 | 施工招标 |
招 标 人 | |||
招标代理机构 | |||
项目名称 | 开发区城西综合配套建设工程—开发区楼宇亮化改造提升工程(三期) | ||
建设规模 | 本工程为开发区楼宇亮化改造提升工程(三期),包括新城商务中心(1栋);华都嘉园(4栋);紫云集(5栋);辰熙新语(7栋);金宇绿岛(1栋);尚豪国际(1栋);锦源大厦(1栋);星耀里(3栋);宝龙公寓(3栋);华夏金石学院(2栋);中国铁路培训基础(1栋);协和财富东立面;祥生铂悦湾(7栋)。红泰小区、银泰小区、丹桂华庭、开元小区、和泰家园共43栋灯具维修更换和增加安装集中控制系统(含软件升级),宝龙住宅、城市**** | ||
开标时间 | ****9:00时 | ||
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项目负责人及证书编号 | 八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白永福 浙****0477 | ||
浙江中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饶意贤 浙****2460 | |||
浙江诸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陈善学 浙****6168 | |||
业绩 | 详见附件 | ||
招标人代表 | 魏思佳 | ||
公示期限 | ****8:30时至****17:00时 | ||
其他事项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 ||
监督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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