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改扩建项目-劳务及机械设备租赁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湖北咸宁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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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开标时间:**** 11:00:00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通山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改扩建项目-劳务及机械设备租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名称:
通山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改扩建项目-劳务及机械设备租赁服务(第一标包劳务分包)
供应商名称:湖北省坤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通山县**** 中标(成交)金额:****.00元(大写:壹佰叁拾柒万陆仟肆佰柒拾陆元整)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清单电子文本 合同履约期限:按总承包要求的各个节点计划完成,最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包名称:
通山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改扩建项目-劳务及机械设备租赁服务(第二标包机械设备租赁服务)
供应商名称:通山聚隆扬机械租赁经营部 供应商地址:通山县**** 中标(成交)金额:460969.00元(大写:肆拾陆万零玖佰陆拾玖元整)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清单电子文本 合同履约期限:按总承包要求的各个节点计划完成,最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四、评审专家名单
许波、汤爱华、曹志雄
五、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
2、评审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评标室(通山县财富广场B栋四楼)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关于贯彻《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 11 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规定的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和点击登录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湖北省咸宁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财富广场B栋四楼
联系方式:****(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