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乌拉特中旗2.0717万亩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盐碱地综合利用方向)补充设计施工、材料(1)2024年乌拉特中旗2.0717万亩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盐碱地综合利用方向)补充设计施工第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2024年11月21日
招标人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2024年乌拉特中旗2.0717万亩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盐碱地综合利用方向)补充设计施工、材料(1) 中NK2024-013 |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 2024年乌拉特中旗2.0717万亩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盐碱地综合利用方向)补充设计施工第二标段 中NK2024-013-01-02 |
开标时间 | ****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乌拉特中旗1号开标室 |
公示期 | ****至****止 |
备注说明 |
投标人名称 | 金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8200 |
工期(交货期) |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完工时间:****共计:182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张海鹏 1、土默特左旗2023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黑河灌区**** |
企业业绩 | 1、2021年巴彦淖尔市****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项目经理:张海鹏(证书编号:蒙****)、技术负责人:白彦海(证书编号:****)、安全员:杨勇(证书编号:蒙SL-****4)、施工员:刘永彪(证书编号:蒙SL-****2)、质检员:曹晓章(证书编号:蒙SL-****4)、材料员:高燕(证书编号:蒙SL-****1)、资料员:曹雪娇(证书编号:蒙SL-****1)、预算员:马有良(证书编号:建【造】****69)技术负责人业绩:1、2021年巴彦淖尔市****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科利威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8500 |
工期(交货期) |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完工时间:****,共计:182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卢宝华 1、2021年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三岔口乡、老圈沟乡和玫瑰营镇)旱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2024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跨省调剂玫瑰营镇项目区 建造师证书编号:蒙**** |
企业业绩 | 1、2021年乌兰察布市****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项目经理:卢宝华(证书编号:蒙****)、技术负责人:陈秀梅(证书编号:****)、安全员:樊敏(证书编号:蒙水安C****)、施工员:王则宇(证书编号:蒙SL-****3)、质检员:肖冠宇(证书编号:蒙SL-****7)、材料员:吴一铭(证书编号:蒙SL-****3)、资料员:田方芳(证书编号:蒙SL-****5)、造价员:李淑珍(证书编号:建[造]****59)技术负责人业绩:1、通辽市****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鸿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5000 |
工期(交货期)天 | 18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闫易资 1、2021年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白脑包镇、八一乡、乌兰图克镇、新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十八标段2、2022年杭锦后旗沙海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三标段(沙沟村) 建造师证书编号:蒙**** |
企业业绩 | 1、2022年巴彦淖尔市****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项目经理:闫易资(证书编号:蒙****)、技术负责人:张梅(证书编号:****)、安全员:闫巨凡(证书编号:蒙水安C****)、施工员:石永强(证书编号:蒙SL-****3)、质检员:李欣业(证书编号:蒙SL-****6)、材料员:李元元(证书编号:蒙SL-****7)、资料员:周美枝(证书编号:蒙SL-****8)技术负责人业绩:1、2022年巴彦淖尔市****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 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