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批(安全)物资采购项目(第2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山西忻州2024年11月18日
点击登录查看2024年第一批(安全)物资采购项目(第2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XZB-2409 2726GZH022/01/C)
公示开始时间:**** 17:30 公示结束时间:**** 17:30
点击登录查看2024年第一批(安全)物资采购项目(第2次招标)(招标项目编号:****、SXZB-2409 2726GZH022/01/C),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2气动隔膜泵等19项物资(第2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2气动隔膜泵等19项物资(第2次招标):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报价(修正)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山西琨睿洲贸易有限公司 | ¥****.8元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货 | 山西省忻州市****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山西琨睿洲贸易有限公司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山西琨睿洲贸易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 |
二、否决情况:
(1)招标文件要求:第一章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 1 项类似业绩;近年指:2021 年 9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类似业绩指:本标段中任意一种货物的销售业绩。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山西壮辉商贸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所附业绩为 2 项,2项业绩合同内容中供货明细内容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不符,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满足资格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
(2)招标文件要求:第五章供货要求三、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否决性指标前标★):“7、堆煤传感器;8、烟雾传感器(带自检);9、纵撕传感器;10、红外温 度传感器(带自检);11、速度传感器;17、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锂离子蓄电池电源等项需提供煤矿安全标志证书”,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山西晟韵鑫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堆煤传感器;烟雾传感器(带自检);纵撕传感器;红外温度传感器(带自检);速度传感器;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锂离子蓄电池电源等煤矿安全标志证书,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 证明材料不满足响应性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的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晋能控股招标采购网》、《山西国资数智采购系统》上同时发布。
五、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晋能控股集团忻州公司招投标及物采监管中心
电话:****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山西省忻州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
联系人:刘黎黎 王恩瑞 李捷 王凌然
电话:**** ****
代理机构及接收异议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刘黎黎(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