烯烃中心、物资采供部、动力装备部电动叉车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陕西榆林2024年11月12日
公告详情
烯烃中心、物资采供部、动力装备部电动叉车采购项目
成交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华鼎招字[2024]第161号)
公示结束时间:
****
****0
一、
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烯烃中心、物资采供部、动力装备部电动叉车采购项目:
司公限
1、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成交候选人第1名:陕西合力叉车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86.30万元,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及技术规格书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t电动叉车:合同签订后30天,3t防爆电动叉车:合同签订
后65天,3t电动叉车:合同签订后30天,卖方负责将产品交付至交货地点;
成交候选人第2名:
陕西凯傲智能仓储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5.00万元,质量: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
关标准及技术规格书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t电动叉车:合同签订后30天,3t防爆电动叉车:合
同签订后65天,3t电动叉车:合同签订后30天;
2、成交候选人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成
交候选人(陕西合力叉车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
成交候选人(陕西凯傲智能仓储设备有限公司
)
的项目负
责
人
:
//;
3、
成交候选人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成交候选人(陕西合力叉车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谈判文件;
成交候选人(陕西凯傲智能仓储设备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谈判文件;
4、
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成交候选人(陕西合力叉车有限责任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成交候选人(陕西凯傲智能仓储设备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
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
据(3)必要的法律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4)提出异议以及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5)异议书
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华鼎工程咨询
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池宗让,
电话:
****
三、
其他
四、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
联系方式
名称:
陕西延长中煤榆林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杨桥畔镇能源化工园区
人程咨而教。
联系人:
张魁
电话:
****
代理机构:
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西安市雁塔区和谐路曲江国际金融中心11楼
联系人:
池宗让
电 话:
****
邮 箱: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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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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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池要化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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