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一、
项目编号:
六安市和顺沁园春雅园外墙维修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HXJY****4001
二、
项目名称:
六安市和顺沁园春雅园外墙维修工程
三、
成交信息
供应商地址:
六安市金安区先生店乡硖石村10幢楼206室和207室
成交金额:
玖万柒仟贰佰伍拾捌元叁角叁分(¥97258.33元)
四、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项目名称:
施工范围:
六安市和顺沁园春雅园外墙维修工程
六安市和顺沁园春雅园外墙维修工程,主要内容包括12
号楼、20号楼、21号楼三栋楼外墙空鼓铲除、涂刷防水、抹灰找
平、喷涂真石漆等,具体施工内容及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
30日历天
项目经理:
黄睿睿
执业证书信息:
号: 皖****)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
五、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六、
公告期限
****至****,公示期间若无质疑、投诉等问题,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
交通知书。
七、
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
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科技楼B楼108室,联系电
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和顺沁园春小区业主委员会
地址:
和顺沁园春小区
联系方式:
****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安徽诺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六安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B楼106室
联系方式:
****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工
电话:
****
和顺沁园春小区业主委员会
供应商名称:安徽华德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诺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