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评审〔2024〕30号 关于委托评审的通知
福建南平2024年10月10日
经研究决定以下项目实行对外委托评审,请各中标人按建瓯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建瓯市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对外委托评审实施意见(修订)》(瓯财建〔2023〕1号)的相关规定,于****上午9:00到建瓯市财政局三楼会议室参加会议。请投标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
2024年第三十期委托评审项目:(单位:万元)
1. 建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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