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桂区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贺州2024年10月09日
项目名称 | 平桂区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招标人 | |||||||||
建设单位 | |||||||||
代建单位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新建医养综合楼及室外配套工程,含基坑支护工程。占地面积788.01㎡,总建筑面积6594.17 ㎡(地上建筑面积4883.97㎡(计容),地下建筑面积1710.20㎡(不计容)),结构为框架结构,建筑高度23.9m,地上建筑6层,地下1层;室外配套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园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等。 | ||||||||
开标时间 |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 ||||||
公示开始时间 | **** | 公示截止时间 | **** | ||||||
预中标人 | 广西傲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 候选人 情况 | 第一 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傲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30元 | ||||||||
工期 | 35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苏柯生(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桂****,专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桂建安B(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码:**********4059)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谢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6)****;《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码:**********012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2.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3.投标所用企业业绩:贺州农投富川农产品电商产业园果蔬加工中心-大工厂加工间6#、7#。 | ||||||||
第二 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江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12元 | ||||||||
工期 | 35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杨婉琴(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桂****,专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桂建安B(2016)****;《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码:**********1161)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区善乐(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码:**********005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2.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 ||||||||
第三 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晟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34元 | ||||||||
工期 | 35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聂灏(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桂****,专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桂建安B(2019)****;《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码:**********5759)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肖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桂建安C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码:**********008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2.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及广西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贺州市**** | 投诉受理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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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备案表.pdf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