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子姚榆蓝高速公路LTE无线网配套工程的基站配套采购项目中选候选人公示
陕西延安2024年09月27日
延安子姚榆蓝高速公路LTE无线网配套工程的基站配套采购项目中选候选人公示
延安子姚榆蓝高速公路LTE无线网配套工程的基站配套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评选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评选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参选人递交的参选文件的评审,评选结果如下:
(一)中选候选人情况:
1. 第一中选候选人:
(1) 单位名称:陕西通信建设有限公司
(2) 参选折扣:99.96%
(3) 质量: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 交货期:接到订单或供货通知书起60日内安装交付。
(5) 评选情况:本项目****开始评选,评选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2名参选人参与参选,评选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参选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陕西通信建设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一。
(6)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王汉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编号[工信陕建安B(2024)00094];
(7) 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7.1企业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
7.2企业主要负责人:韩成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证书编号[工信陕建安A(2018)00036];
7.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赵鲁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证书编号[工信陕建安C(2024)00162];
7.4特种作业人员(电工作业):黄国新,证号:[T****23051X];
7.5特种作业人员(高处作业):李竞,证号:[T****160050]
(8) 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包括中国电信项目和非中国电信项目):近两年内未发生过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 第二中选候选人:
(1) 单位名称:中国通信建设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2) 参选折扣:99.98%
(3) 质量: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 服务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框架协议份额执行完毕。
(5) 评选情况:本项目****开始评选,评选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2名参选人参与参选,评选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参选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中国通信建设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二。
(6)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彭继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编号[工信鄂建安B(2017) 00248];
(7) 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7.1企业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
7.2企业主要负责人:张江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证书编号[工信鄂建安A(2017)00035];
7.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周嘉豪,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证书编号[工信鄂建安C(2024)00202];
7.4特种作业人员(电工作业):袁利华,证号:[T****010176];
7.5特种作业人员(高处作业):刘皓,证号:[T****214634];
(8) 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包括中国电信项目和非中国电信项目):近两年内未发生过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否决参选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否决参选情况。
公示期:****至****。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 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经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艳红,****;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苗工,****。
比选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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