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烟草公司开封市公司配送中心分拣设备设施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河南开封2024年09月13日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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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 09月 19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01: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名:河南达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详见正文,质
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095天;
中标候选人第 2名:河南省百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详见正文,
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095天;
中标候选人第 3名:河南汇翔机械设备销售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详见正文,
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095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河南达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河南省百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河南汇翔机械设备销售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河南达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合格;
中标候选人(河南省百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合格;
中标候选人(河南汇翔机械设备销售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合格;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河南达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合格;
中标候选人(河南省百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合格;
中标候选人(河南汇翔机械设备销售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合格;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
经法人签字)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企业营业执照副
本(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
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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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受
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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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中心分拣设备设施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并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
现就本次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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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编号:****;
3、招标范围:在服务协议期内接受招标人的委托,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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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维修保养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
6、服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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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服务质量:合格;
8、备品、备件供货期:接到甲方采购清单后 2个工作日内供货完毕;进口件、加工件接到
甲方采购清单后 3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9、备品、备件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6个月;
10、标段划分:共分为一个标段。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2024年 08月 21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开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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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质量:合格
备品、备件供货期:接到甲方采购清单后 2个工作日内供货完毕;进口件、加工件接到甲方
采购清单后 3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备品、备件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12个月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百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设备维修维护报价:199000.00元
备品备件单价(元):205321.80元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
服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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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质量:合格
备品、备件供货期:接到甲方采购清单后 2个工作日内供货完毕;进口件、加工件接到甲方
采购清单后 3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备品、备件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12个月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汇翔机械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设备维修维护报价:199600.00元
备品备件单价(元):205916.30元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
服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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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质量:合格
备品、备件供货期:接到甲方采购清单后 2个工作日内供货完毕;进口件、加工件接到甲方
采购清单后 3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备品、备件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12个月
四、联系事宜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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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开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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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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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金水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 1号楼 A座 12B层
联系人:肖先生、李先生
联系方式:****/****
五、其他事项说明
1.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次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
封市烟草公司内部网站》上同时发布。
2.公示时间:2024年 09月 14日至 2024年 09月 19日(三个工作日)。
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
人签字)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
件)及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
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24年 09月 13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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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开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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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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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路口绿地原盛国际 1号楼 A座 12B
层
联 系 人: 肖先生、李先生
电 话: ****/17
电子邮件: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