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三公局昌金改扩建SSZ1标项目经理部支架材料租赁招标补遗2
江西宜春2024年07月27日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二公司昌金项目支架材料租赁方案 |
补遗公告信息 |
补遗环节:投标 标题:点击登录查看支架材料租赁招标补遗2 内容: 点击登录查看支架材料租赁招标补遗(第01号) 致各投标人: 针对招标编号为:2GS-CJXM1-ZLFA-2024-02,点击登录查看支架材料租赁进行如下补遗: 一、投标截至时间延长至****下午3点整。 二、原招标文件中支付条款为: 物资结算之日起 90 个工作日内,支付结算应付账款的 70 %,并且过程支付不高于业主的支付比例;剩余 27 %在最终清算 6个月后支付,以 √ 方式付清,质保金或履约保证金(若有)待业主退付后3个月内支付。同时,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支付形式包括现金、票据、供应链金融银行产品、有价证券等,所有支付方式均视为现金支付,甲方不承担贴现息费用。在业主资金不到位或甲方资金困难时可以考虑实物抵债、债权债务转移等方式支付,乙方不得拒收。 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 √ )网银转账支付; (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 )3个月;( √ )6个月;( )9个月;( )12个月;( )24个月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4.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 √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3 %作为保修(质)金,质保期为 6 个月,质保金或履约保证金(若有)待业主退付后3个月内支付。 现更改招标文件支付方式为: 物资结算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70%;剩余30%在90个工作日内,以√方式付清。 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 √ )网银转账支付; (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 )3个月;( √ )6个月;( )9个月;( )12个月;( )24个月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4.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3%作为保修(质)金,按 月 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双方在租赁物退场后3个月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承担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以上事项,请各投标人知悉,由此给投标人带来不便,请予以谅解! 中交三公局昌金改扩建 SSZ1标项目经理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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