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区巡查无人机采购项目(二次)
西藏日喀则2024年07月26日
库区巡查无人机采购项目(二次)
统一信息编码:HLJDGG****
专业领域: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元器件,探测与识别,计算机与软件,体系建模仿真与评估,电子信息,网络通信,卫星应用,动力与传动,先进材料与制造,可靠性/测试性/维修性,其他
点击登录查看受某单位委托,就库区巡查无人机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库区巡查无人机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
3. 评标时间:****
4. 中标候选人及报价:
第一中标候选人:鑫诚数智信息科技(郑州)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87000.00;
第二中标候选人:成都海拉瓦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90000.00元。
5.中标候选人公示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截止日应当为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点击登录查看一次性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如规定期限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评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特此公示。
招标人:某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合肥市****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