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
辽宁盘锦2024年07月26日
一、合同编号:****-002-01
二、合同名称:盘锦市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盘锦市2023年中央财政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B座1段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辽宁城市无人机有限公司
地 址:道义北大街162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应急防治和统防统治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无人机防治作业要求 1.拟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载荷不低于30公斤,旋翼数量4以上(含4旋翼);采用压力或离心式喷头,无人机的作业高度距作物叶尖2.5~3.5m。适合防治药剂。 2.防治药液中规范添加飞防专用助剂。 3.拟实施作业的无人必须具备作业远程实时监控和喷洒自动计量功能。 4.服务企业正常日作业能力在2万亩次以上。 5.无人机防治作业每亩次喷液量不少于2升。 6.本项目使用无人机施药应急防治和统防统治服务,作业面积共计5万亩次: 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应急防治和统防统治,实施面积5万亩次,使用药剂200克/升的氯虫苯甲酰胺悬浮剂(详见(二)农药使用要求),每亩农药用量(制剂量)10ml(有效成份2ml); 6.1采购单位将根据草地贪夜蛾、棉铃虫、二化螟、玉米螟、粘虫等重大害虫发生时间、地点、作物、规模确定无人机防治作业时间、地点、作物、规模,中标方须严格按照采购单位要求的防治作业时间、地点、作物、规模等实施防治作业。 6.2防治作业完成期限:服务期限2024年6月至8月,根据甲方对病虫害监测发生情况来确定具体实施时间,每次防治作业开始之日起,三天内完成当次作业任务(如遇自然不可抗力,完成期限顺延)。 7.作业期间应进行喷雾质量现场监测; 8.制定并提供详细的应急预案,应急和保障机制健全、能够预见并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有明确的应急组织机构。 9. 拟实施作业服务组织须提供本次作业的实时监管系统。 9.1该系统可根据作业区****
主要标的数量:50000
主要标的单价:17.88元
合同金额:894,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