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和溪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福建漳州2024年07月1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充分了解南靖县****点击登录查看委托我单位(福建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研究院)进行本地块环境调查评价工作。现将该地块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南靖县和溪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属福建省漳州市****
根据现场踏勘、资料收集,本地块现已建成,已用于单位使用。历史上本地块作为和溪村农用地、和溪镇建制镇用地,未涉及工业生产。根据规划,该地块规划为文化设施用地(A2)。
二、调查结论
通过对本地块资料收集分析、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结合现场快筛结果,以及对本地块与相邻区域现状和历史、地块主要活动与环境状况、生产活动等的调查,结论为:南靖县****
三、业主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研究院
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市****
联 系 人:小王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