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建中联合防水防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环保型防水卷材1500万平方米和20000吨防水涂料项目三期工程
河南周口2024年07月05日
建设单位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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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 ****MA47R1Y82P | 建设单位法人: | 彭兰香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 河南省周口市项城市 |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河南省周口市**** |
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年产环保型防水卷材1500万平方米和20000吨防水涂料项目三期工程 | 项目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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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建设性质: | ||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2018版本:057-防水建筑材料制造、沥青搅拌站、干粉砂浆搅拌站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 C3033-C3033-防水建筑材料制造 |
工程性质: | 建设地点: | 河南省周口市**** | |
中心坐标: | 经度:114.78588 纬度: 33.16161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项城市生态环境局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评批复时间: | **** | |
环评审批文号: | 周环审〔2020〕48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82 | |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82 | 运营单位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MA47R1Y82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 ****MA47R1Y82P | 验收监测单位: | 河南精诚检测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MA45RFQ45G | 竣工时间: | **** |
调试起始时间: | 调试结束时间: | ||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 ****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 **** |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新建 | 实际建设情况: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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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情况及原因: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年产环保型防水卷材1500万平方米和20000吨防水涂料 | 实际建设情况: | 年产环保型防水卷材1500万平方米和20000吨防水涂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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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情况及原因: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沥青—加热—称量/SBS滑石粉、胶粉—称量—配料、共熔—浸渍—覆膜—压实、复合—冷却—裁切—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 | 沥青—加热—称量/SBS滑石粉、胶粉—称量—配料、共熔—浸渍—覆膜—压实、复合—冷却—裁切—入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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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情况及原因: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沥青防水卷材生产线产生的沥青烟收案处理后排放,沥青烟及苯并[a]芘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标准要求;滑石粉储罐、胶粉投料,粉料输料产生的粉尘收集后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二级标准要求;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排放标准要求,同时满足《周口市**** | 实际建设情况: | 沥青防水卷材生产线产生的沥青烟收案处理后排放,沥青烟及苯并[a]芘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标准要求;滑石粉储罐、胶粉投料,粉料输料产生的粉尘收集后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二级标准要求;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排放标准要求,同时满足《周口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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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情况及原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柴声排放标准》(CB12348-2008) 2类要求。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处理、处置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固体废物的贮存。运输和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及其修改单要求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 及其修改单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 | 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柴声排放标准》(CB12348-2008) 2类要求。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处理、处置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固体废物的贮存。运输和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及其修改单要求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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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情况及原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污染物 |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 总体工程 |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 排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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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排放量 | 实际排放量 | 许可排放量 | “以新带老”削减量 |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 实际排放总量 | 排放增减量 | |||
废水 | 水量 (万吨/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COD(吨/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氨氮(吨/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总磷(吨/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总氮(吨/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废气 | 气量 (万立方米/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二氧化硫(吨/年) | 0 | 0.011 | 0 | 0 | 0 | 0.011 | 0.011 | / | |
氮氧化物(吨/年) | 0 | 0.1579 | 0 | 0 | 0 | 0.158 | 0.158 | / | |
颗粒物(吨/年) | 0.2719 | 0.4221 | 0 | 0 | 0 | 0.694 | 0.422 | / | |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 0.0974 | 0.2078 | 0 | 0 | 0 | 0.305 | 0.208 |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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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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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沥青、滑石粉、胶粉、导热油炉废气处理设施 | 河南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2089—202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浸油池、搅拌罐及输送管道密闭,浸油池及搅拌罐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沥青废气经“冷凝+电捕集+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滑石粉储罐罐顶配套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胶粉不设置储罐,仅会产生上料废气,胶粉投料工段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脉冲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导热油炉配备低氮燃烧器,导热油炉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导热油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后,有组织排放颗粒物实测浓度1.8~2.6mg/m3、折算浓度2.5~3.6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实测浓度18~21mg/m3、折算浓度25~29mg/m3;林格曼黑度<1,均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2089—2021)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5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10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30mg/m3,林格曼黑度≤1)。胶粉上料有组织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为5.6~6.9mg/m3、排放速率为0.0105~0.0214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沥青废气经“冷凝+电捕集+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分别为4.2~5.3mg/m3、0.0576~0.0716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分别为2.90~3.12mg/m3、0.0398~0.0433kg/h;苯并[a]芘排放未检出;沥青烟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分别为4.2~5.8mg/m3、0.0583~0.0795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20m高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120 mg/m3、排放速率≤5.9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20 mg/m3、排放速率≤17kg/h;苯并[a]芘排放浓度≤0.30×10-3mg/m3、排放速率≤0.085×10-3kg/h;沥青烟排放浓度≤40 mg/m3、排放速率≤0.30kg/h)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中非甲烷总烃有机废气排放口建议排放浓度的要求(非甲烷总烃≤80 mg/m3)。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值为0.212mg/m3,苯并[a]芘周界外浓度未检出,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高值为0.80mg/m3,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颗粒物≤1.0 mg/m3,苯并[a]芘≤0.008μg /m3,非甲烷总烃≤4.0mg/m3)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2.0mg/m3)。厂界内车间外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高值为1.03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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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础减振、隔声、降噪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基础减振、隔声、降噪 | 四周厂界噪声昼间范围值为51~54dB(A),夜间范围值为39~42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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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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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处理、处置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固体废物的贮存。运输和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及其修改单要求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 及其修改单要求。 |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处理、处置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固体废物的贮存。运输和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及其修改单要求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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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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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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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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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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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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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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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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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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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序号 |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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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