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安徽水利]安徽水利二分公司广德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供水管道工程施工标段1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宣城2024年06月05日
[**建工**水利]**水利二分公司**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供水管道工程施工标段1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对**水利二分公司**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供水管道工程施工标段1进行招标, 并于2024-06-03 15:00:00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 |
特此公示 |
|
标段(包)编号:ACEG-(略) | |
标段(包)名称:**水利二分公司**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供水管道工程施工标段1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人:(略)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 |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一、公示期限:(略) 二、(略): 投标人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应在公示期限之内,向**水利招标中心提出,联系电话:(略);如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在做出答复之日起三天内向**水利纪检监察室提出,联系电话:0552-(略),邮箱jiancha(略)@qq.com。 (一)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必须向招标部门或纪检监督部门提交书面的投诉书。投诉书必须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摁手印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投诉书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投诉书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被投诉人的名称以及投诉人的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或投诉和投诉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投诉请求; 4.投诉事项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提起投诉的日期。 (二)虚假、恶意投诉责任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受理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集团公司采购活动: 1.捏造或歪曲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 3.一年内累计两次投诉被查不属实的; 4.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或者无法提供证据的合法来源; 5.法律法规规(略)。 **水利招标中心 2024年6月5日 |
关于帐篷的FPJJ20240706018反拍竞价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中标2024-07-06
关于帐篷的FPJJ20240706016反拍竞价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中标2024-07-06
关于电线/电缆的FPJJ20240706017反拍竞价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中标2024-07-06
关于电线/电缆的FPJJ20240706015反拍竞价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中标2024-07-06
823钢WJY-7.02XJ024070200711
其他2024-07-06
分谈+中船发动机+CSB1308系列轴磨损+PX
采购中标2024-07-06
小电流接地选线装置_01
采购中标2024-07-06
2024/7/4外委备件询价
采购中标2024-07-06
2024/7/6风机询价
采购中标2024-07-06
2024/7/4天车备件询价
采购中标2024-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