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货物认领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广西防城港2026年10月02日
****,东兴市****
因这批货物查扣时无相关货主认领,且属不宜长期保存物品,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反走私综合治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我办协调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批货物先行变卖处置,所得款项存放于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用存款账户。请货主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持以上货物权属及货物来源合法证明到查缉部门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未认领该批货物将视为无主货物,货物成交款项上缴财政专户。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东兴市公安局
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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