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高等专科学校财政非税收费系统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全部类型辽宁阜新2026年09月18日
阜新高等专科学校财政非税收费系统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阜新市
一、招标条件
本阜新高等专科学校财政非税收费系统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8.00 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阜新高等专科学校财政非税收费系统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阜新高等专科学校财政非税收费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阜新高等专科学校财政非税收费系统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公 示为单一来源公示,有关内容见“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9 月 18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9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本公示为单一来源公示,有关内容详见“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9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无需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9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本公示为单一来源公示,有关内容详见“七、其他”
七、其他
阜新高等专科学校财政非税收费系统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名称:阜新高等专科学校财政非税收费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阜新高等专科学校财政非税收费系统服务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80,000.00 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稳步推进财政电子 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综〔2017〕32 号)、《关于开展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 统建设应用的通知》(财信办〔2017〕9 号)及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财政电子票 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财综〔2018〕693 号)要求,财政部门统一规范财政电子 票据管理流程、票据编码规则及数据标准。
根据财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地方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财 库〔2017〕7 号)、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 知》(辽财库〔2019〕212 号)要求,财政部门统一规范项目识别码、非税收入缴款识别码,搭建全国统一收缴缴款渠道。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非税票据系统市县实施费测算标准的通知》(辽财 专服〔2019〕388 号),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为辽宁省非税票据一体化系统实施服务 供应商。本项目需对接省级财政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暨电子票据管理系统,须严格执行省级 统一业务、编码、接口数据标准。省级系统底层接口、业务适配逻辑由该供应商专有,其他 供应商无法完成与省级财政平台的业务对接、数据互通,为保障非税收缴、财政电子票据业 务连续稳定运行,本项目实施服务只能由省级系统原供应商提供。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阜新市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阜财采发〔2015〕32 号)第三条第一款第 7 项“其他基于技术、工艺或相关部门强制规定等原因,只能由特定供 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规定,本项 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闽侯县****
(三)公示期限
**** 至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王贺丰,闫卫星,兰艳青
(五)由于公告发布系统原因,本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投标 人”、“投标文件”均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理解。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监管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阜新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阜新市****
联 系 人: 刘洋、吕丹丹
电 话: ****
电子邮件: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信息来源: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