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洁能电力有限公司垃圾吊抓斗大修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安徽亳州2026年09月10日
1.总体要求
本技术协议提出了垃圾吊抓斗设备大修方面的技术要求,适用于点击登录查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吊抓斗大修工作,本次大修垃圾吊抓斗两台。
乙方应具备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有丰富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吊抓斗生产、检修经验和业绩。
甲方在本技术协议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乙方应提供满足本技术协议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垃圾吊抓斗设备的大修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境保护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乙方应按照本技术协议的要求,负责其承包范围内全部服务。乙方应提供满足本技术协议要求所必需的全套备件及各项服务,并对系统的完整性、成熟性及垃圾吊抓斗品质负责。如有遗漏,乙方应予以补充,否则将视为乙方的遗漏,须免费提供。
乙方抓斗维修及维修范围内的所有材料必须符合本合同和国家有关最新版的验收规范、质监标准、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材料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商务报价中,乙方应保证甲方不承担有关材料专利的一切责任。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与甲方有关的技术信息、经营管理信息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信息、资料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本技术协议经乙方、甲方确认后作为维修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点击登录查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吊两台抓斗大修。垃圾吊起重机采用五瓣电动液压抓斗。项目名称、所在位置、垃圾吊和渣吊抓斗配置情况详见附件1。
| 垃圾吊抓斗技术规格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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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序号 |
项 目 |
技术规格 |
备注 |
|
| 1 |
抓斗数量 |
5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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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抓斗型式 |
四吊点五瓣电动液压抓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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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抓斗容积 |
5m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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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抓斗 材质 |
斗体 |
Q345-B |
|
| 爪尖 |
强度高、耐磨性能好的高锰合金钢,硬度不低于HRC≥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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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抓斗升降速度 |
0~20m/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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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抓斗张开时间 |
8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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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抓斗闭合时间 |
15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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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抓斗电机功率 |
30k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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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电动机防护等级 |
IP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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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电机绝缘等级 |
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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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电机温升等级 |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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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抓斗原厂家 |
上海佩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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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为通用表,签订执行合同时由各项目根据大修抓斗的实际参数确定。
垃圾吊抓斗大修包括但不限于:对抓斗液压系统、电气部分、机械部分等进行检修维护,并开展油漆防腐、组装调试、运输、保险、现场服务等工作,垃圾吊抓斗大修项目详见附件2。
点击登录查看垃圾吊抓斗委托大修期间,为保证甲方垃圾吊设备正常运行,乙方无偿为甲方所属项目公司现场提供一台完好的备用抓斗,直至送修抓斗大修返厂完毕后归还。
乙方的报价应包含大修项目表内一切费用(且包含运送费、人工费、服务费、税金、合理利润等)。
4.抓斗大修技术要求
4.1垃圾吊抓斗需返厂大修时,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72小时内安排相关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甲方自行拆装、装卸车及吊装、乙方技术指导,48小时将备用抓斗发往项目现场、同时将大修抓斗发往乙方检修工厂。
4.2检修工作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抓斗检修作业环境应干净、整洁,停止作业时需将相关零部件盖好,防止抓斗零部件受污染。严禁野蛮作业,尤其是轴承的安装。
4.3甲方有权随时对整个检修过程进行监督,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对甲方现场负责人提出的疑问应及时给出合理解释。
4.4若抓斗配件需更换的,相关备件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备件参数参照标准为原抓斗厂家提供的备件标准);若不合格,乙方应及时更换、不得安装;造成严重后果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4.5设备维修完成后,需试运,要求检修工厂内试运不得小于2小时,油位正常,无明显异常声音;无明显漏油点;油压测点满足设计要求;其他要求严格按照验收标准执行。设备经安装调试完毕,运行时的各项参数满足本合同的约定,且项目现场试运行期间(即:7*24h)届满,试运行验收结果满足合同中载明的试运行验收标准的,双方应签署试运行验收报告(稳定)。试运行期间届满,试运行验收结果未能全部满足合同中载明的试运行验收标准的,甲方应完整准确地描述存在的问题,双方应签署试运行验收报告(不稳定),同时乙方应尽快采取补救措施,双方适时组织二次验收。试运行验收报告(稳定)的签署视为乙方完成试运行。乙方应派遣工作人员协助甲方完成现场安装调试及试运行验收。乙方未能指派相关人员到场履行该义务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验收结论,且需对不利后果承担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
4.6设备转运时乙方应购买货运险,以防运输过程中损坏或丢失。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4.7质保期自签署试运行验收报告(稳定)之日起6个月。若因设备维修不到位或者更换的备件在调试及质保期间发生故障、损坏的,均由乙方免费负责维修或更换。经甲方通知后,乙方不能按时更换,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相关费用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未能足额扣除的,甲方可另行向乙方索赔),如因此造成甲方其他关联设备损坏的,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4.9维修报告应包含详细的拆装及故障点照片、提供故障分析及使用建议、提供调试记录。
4.10抓斗大修工期:双方商定之日算起,单台抓斗大修工期不超过25个自然日。
4.11乙方向甲方的操作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指导、培训以及远程技术指导等。
4.12乙方在承修过程中,发现确需增加维修项目、增加约定维修费用或延长维修期限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说明理由并征得同意,否则甲方不承担乙方擅自增加项目的维修费用或逾期支付维修费用的违约责任。
附件1:
| 抓斗技术规格清单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位置 |
垃圾吊抓斗厂家名称/型号/数量 |
备注 |
| 8 |
安徽省亳州市 |
上海佩纳,抓斗5m³,5台 |
||
附件2:
垃圾吊抓斗设备大修项目
| 序号 |
名称规格 |
维修内容 |
| 1 |
液压系统 |
|
| 1.1 |
油泵 |
油泵返厂保养:更换损坏严重的柱塞组件、 配油盘、回程盘、轴承、密封件、控制阀芯阀套,出具检测报告。 |
| 1.2 |
油泵进、出口管路 |
更换泵出口硬管、拆检清洗保养,更换密封 |
| 1.3 |
液压控制块 |
整理拆解维护保养利旧,更换阀件。 |
| 1.4 |
油管及管接头 |
全部更换 |
| 1.5 |
油缸 |
油缸全部更换。 |
| 1.6 |
液压油箱 |
油箱清理、全部更换液压油、密封件更换,添加液压油(型号按照项目公司/原厂家要求) |
| 1.7 |
过滤器滤芯 |
更换 |
| 2 |
电气部分 |
|
| 2.1 |
电机 |
拆卸维护保养(更换轴承、动平衡测试、线圈老化检测、电源线更新) |
| 3 |
机械部分 |
|
| 3.1 |
上盖板 |
|
| (1) |
上盖板 |
抛丸后检查焊缝 |
| (2) |
卷线筒 |
修复更换 |
| (3) |
接线盒 |
修复更换 |
| (4) |
吊柄 |
修复 |
| 3.2 |
筒体 |
|
| (1) |
筒体本体 |
对重要焊缝的磨损和开裂情况做全面检查 ,处理裂纹并补焊修复 ,更换筒体所有限位 |
| (2) |
主轴安装孔 |
检测 ,若磨损补焊镗孔修复 |
| (3) |
下耳板 |
堆焊镗孔修复 |
| (4) |
护管 |
全部更换 |
| (5) |
护扼 |
全部更换 |
| 3.3 |
爪瓣 |
|
| (1) |
面板 |
从斗尖更换止最宽处 |
| (2) |
侧板 |
从斗尖更换止最宽处 |
| (3) |
背板 |
从斗尖更换止最宽处 |
| (4) |
防撞筋条 |
更换 |
| (5) |
轮毂 |
堆焊镗孔 |
| (6) |
合金斗尖 |
更换 |
| (7) |
油缸销固耳板 |
更换 |
| (8) |
衬套 |
更换 |
| (9) |
隔套 |
更换 |
| 3.4 |
销轴 |
|
| (1) |
斗瓣销轴组件 |
更换(含螺母,垫圈,开口销) |
| (2) |
斗瓣调整垫片 |
更换 |
| (3) |
油缸销轴(上) |
检查并更换破损件。 |
| (4) |
油缸销轴(下) |
更换(含螺母,垫圈,开口销)。 |
| 3.5 |
吊挂装置 |
|
| (1) |
平衡梁 |
堆焊镗孔更换衬套。 |
| (2) |
平衡梁销轴 |
更换 |
| 其它 |
油缸护轭、护管、百叶窗 等附件 |
利旧修复,缺件补齐。 |
| 喷漆 |
表面处理、喷砂抛丸、喷涂(油漆) |
|
上表内的检修项目为垃圾吊抓斗设备大修的常规检修项目。对于在检查中可能出现的需更换油泵、电机、阀块、斗瓣等非常规检修项目及超出修复价值等,乙方要通知甲方复核后,费用按配件采购定标价格计算。
5.付款方式:
1、设备维修、维护完毕,具备发货条件,乙方发货到厂后。经甲方初步到货验收合格后,
两台抓斗设备最终经试运行验收合格(稳定),乙方向甲方开具了全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13%)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税票后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额价款的【60】%,两台抓斗以最后一台到厂运行【90】个工作日内抓斗运行正常支付总额价款的【30】%,剩余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两台抓斗以最后一台运行【180】个工作日内,抓斗无故障,支付剩余价款的【100】%。
6.甲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向乙方提供经甲、乙双方确认的设备维修所必须的技术资料。
2.为乙方提供抓斗返厂前及维修完毕到达甲方厂区后的的装卸配合工作。
7.乙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向甲方的操作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指导、培训以及远程技术指导等)。
2、维修中需要的设备等由乙方负责自筹或租赁,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维修范围内的所有材料必须符合本合同和国家有关验收规范、质监标准、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与甲方有关的技术信息、经营管理信息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信息、资料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5、乙方在承修过程中,发现确需增加维修项目、增加约定维修费用或延长维修期限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说明理由并征得同意,否则甲方不承担乙方擅自增加项目的维修费用或逾期支付维修费用的违约责任。
6、派遣工作人员协助甲方完成现场安装调试及试运行验收的程序性事项。未能指派相关人员到场履行该义务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验收结论,且需对不利后果承担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
8.设备试运行
1、设备经安装调试完毕,运行时的各项参数满足本合同的约定,且试运行期间(即:7*24)届满,试运行验收结果满足合同中载明的试运行验收标准的,双方应签署试运行验收报告(稳定)。
2、试运行期间届满,试运行验收结果未能全部满足合同中载明的试运行验收标准的,甲方应完整准确地描述存在的问题,双方应签署试运行验收报告(不稳定),同时乙方应尽快采取补救措施,双方适时组织二次验收。
3、试运行验收报告(稳定)的签署视为乙方完成试运行。
9.质保期:
1、质保期自签署试运行验收报告(稳定)之日起6个月;以最后维修一台抓斗为准,质保期6个月(正常工况情况下)。
2、更换的备件在质保及调试期间,如发生故障或损坏,均由乙方免费负责更换,经甲方通知后,乙方不能按时更换,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相关费用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未能足额扣除的,甲方可以另行向乙方索赔),如因此造成甲方其他关联设备损坏的,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10.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双方不得任意中止合同,否则支付对方合同总价款的 5 %作为违约金。
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拖期,交货时间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拖期,责任由乙方承担,每拖期一天乙方按合同总价的 0.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合同总价款中直接扣除。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维修质量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无法采取补救措施的,或乙方拒绝采取补救措施的,或乙方采取补救措施后仍然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4、乙方承担现场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的乙方工作人员安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
5、乙方提供的用料与约定不符或未经甲方认可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更换为与约定相符或经甲方认可的用料,并向甲方支付不符部分材料价款三倍的违约金。
6、如乙方偷工减料或不按设计规范维修施工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如甲方不须返工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符部分价款三倍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损失;如甲方要求返工的,乙方无条件返工,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逾期履行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合同价款的【0.1】%向甲方赔偿损失。
8、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的,每次按照合同价款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乙方存在多次违约行为的,违约责任累加计算。
10、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遭受行政处罚或承担连带责任的,乙方应代替甲方支付相应的款项以使甲方免责,或者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因此发生的支出。
1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甲方可以选择从任何一期应付乙方款项中予以扣除。
12、乙方违约除应承担约定的违约责任以外,亦应承担甲方向乙方主张权利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鉴定费、公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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