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冀州区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管理站滏阳河流域冀州境内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河北衡水2026年09月09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滏阳河流域冀州境内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由衡水市****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滏阳河流域冀州境内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监理
2.1.2建设地点:衡水市****
2.1.3建设规模:(1)生态护岸工程,共建设生态护岸长度19.8公里;(2)人工湿地工程,共建设人工湿地面积0.21平方公里;(3)生态隔离带工程,共建设生态隔离带面积0.21平方公里;(4)生态沟渠工程,共建设生态沟渠长度19.5公里;(5)河道垃圾清运工程,共清运垃圾10万吨
2.1.4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整个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 财务要求:企业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破产清算等影响履约的情形(提供承诺函);
3.1.3 信誉要求:截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依据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公示信息为准;
3.1.4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或正在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1.5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存在法律法规及行业制度规定限制投标的情形,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投标限制处罚期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本工程的监理与项目管理中标单位不得为同一投标人。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00:00至2026年09月 16 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招标采用“综合评审法”“双盲评审”、“分散评标”“远程异地”的评审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标分开制作,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接收质疑的方式:邮寄或直接送达。
联系部门: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郭孟飞、****;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衡水市冀州区水利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163.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招标项目
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使用第三方交易平台
13.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