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6年全省森林草原火灾监测预警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6年全省森林草原火灾监测预警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00
格式14
服务需求响应表
| 包组编号:001包组名称:2026年全省森林草原火灾监测预警服务项目 |
| 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带★一级目录项下所有各级子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按照左侧招标文件要求,逐项对照填写,请勿直接填写“无偏离”“完全响应”等字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缺项视为无效响应。)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 一、项目背景森林、草原资源是区域生态安全的核心载体,是维系生态平衡、涵养水源、净化空气、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生态屏障,同时也是区域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资源。辽宁省林区、草原覆盖范围广、地形复杂,部分区域地处偏远、人员巡查难度大,加之春秋季节气候干燥、大风天气多发,林区农事用火、祭祀用火、野外踏青用火等隐患较多,导致森林草原火灾具有突发性强、蔓延速度快、扑救难度大、破坏范围广等特点,一旦发生火情,极易造成重大生态资源损毁、财产损失,甚至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当前,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已构建人工巡查、视频监控、塔台瞭望、飞机巡护相结合的防控体系,但仍需进一步补齐盲区和死角。传统防火模式依赖人工巡护,存在监测范围有限、响应滞后、夜间及恶劣天气监测盲区大、火情预判精准度低等问题,难以实现全域、全天候、高精度的火情监测预警。同时,原有防控体系还需在资源联动、智能化研判、精准调度处置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现代化、智能化、精细化建设。随着数字应急、智慧林业建设的持续推进,依托卫星遥感、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算法、三维地理信息、移动通信等现代化技术,构建智能化森林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处置体系,已成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手段。为全面提升全省森林草原火灾“早发现、早预警、早分析、早处置”能力,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特开展本次森林草原火情监测预警技术服务采购活动。将面向全省各市**** | | | |
| 其他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 |
填表要求:
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并进行逐项响应。
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
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
4.投标人须对服务需求★内容进行完整响应,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完全覆盖左侧招标文件★要求且偏离程度为无偏离或正偏离,则视为能完全满足服务需求★内容,无须额外提供证明材料。任何文字内容的缺项、漏项均视为无效响应,标点符号或格式或序号除外。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15
商务条款偏离表
包组编号:
| 序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按照左侧招标文件要求,逐项对照填写,请勿直接填写“无偏离”“完全响应”等字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缺项视为无效响应。)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 ★1 | 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中标供应商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全部使用功能并正式开通运行。服务期限自全部使用功能正式开通运行之日起1年。 | | | |
| ★2 | 履约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 | | |
| ★3 | 付款方式及条件:1.预付款:签订合同后,支付中标金额50%的预付款。提供合同、符合规定的等额发票。2.尾款:驻场运维人员全部到位开展工作;中标供应商提供系统和APP应用运行7天后,有效生成火情遥感监测预警周报数据,并由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符合采购人需求后则支付剩余50%合同款; 提供合同、符合规定等额发票、履约验收单、验收报告。 | | | |
| ★4 |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的要求。验收程序: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 | | | |
| ★5 | 热线支持:24h热线现场支持:(1)一般故障(单一功能卡顿、报表导出异常):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修复(2)重大故障(全域无法登录、火情数据中断):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恢复基础服务。 | | | |
| 6 | 其他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 |
填表要求:
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进行响应。
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
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中标供应商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全部使用功能并正式开通运行。服务期限自全部使用功能正式开通运行之日起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3时59分至****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除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163.com),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解密地点不做限制。本项目组织现场开标,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未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 址: 沈阳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沈阳市****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1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新乐分理处
账号:****015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晓旭、刘硕、许力丹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