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县财政局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专项资金保值增值服务项目(第二期)竞争性比选公告
全部类型云南普洱市2026年08月31日
澜沧县财政局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专项资金保值增值服务项目(第二期)竞争性比选公告
根据《财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专户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试行办法》《关于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在增强社会保险基金存放透明度的同时实现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为规范资金存放管理行为,增强资金存放管理工作透明度和安全性,防范资金存放廉政风险,提高资金存放综合效益,点击登录查看拟采取竞争性比选方式选择资金存放银行,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银行报名参加。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澜沧县财政局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专项资金保值增值服务项目(第二期)。
2.项目概况:本期计划存放资金总量约1亿元,拟选择1家定期存款银行。计划定期存款期限:1年以内(含1年)。
3.有关事项:
3.1定期存款自办理定期存款之日起算,到期后若不需收回使用,可以在该银行续存,累计存期不超过1年。
3.2存款时间和具体资金存放量由澜沧县财政局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3.3特殊情况下,澜沧县财政局可以根据需要提前支取以上任意定期存单的存款。
3.4若国家关于资金存款政策发生变化,澜沧县财政局所有权提前终止合作协议。
二、参与竞争性方式比选银行的资格要求
参与竞争性比选的资金存放银行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并在澜沧县****
1.具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年检合格。
2.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资产利润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3.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三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
4.同一家银行机构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竞争性选择,允许以其分行或者分行授权分支机构为主体。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选择,否则所有相关单位的响应无效。
6.本项目响应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竞争性选择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三、报名方式及需要提供材料
1.报名时间:****至****下午17:30分止(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将电子版报名文件(压缩打包.rar格式)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qq.com。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3.文件获取方式:成功发送报名文件的单位,受托方会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电子版竞争性比选文件,竞争性比选文件免费提供。未获取文件并登记在案的潜在服务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比选活动。
4.报名文件包括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印章后的彩色扫描件:
(1)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写明本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09时00分。
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二楼会议室(澜沧县****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至****。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选择公告在澜沧县****
2.评选结果确定:由发起人组织评选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符合基本资格要求的参与银行进行评分。评选结果确定后,向选定银行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将评选结果通知所有参与银行,并在本公告发布的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
地址:澜沧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