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林业和草原局直属单位“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1、3、4标段)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宁夏中卫2026年08月27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林业和草原局直属单位“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点击登录查看(1、3、4标段)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三北”工程补助资金及自治区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占80%,自治区财政配套占2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
2.2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境内
2.3建设规模:对宁夏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辖范围内的1.7145万亩林地、草地和湿地进行修复,其中:退化林修复0.4795万亩、退化草原修复0.93万亩、退化湿地修复0.305万亩。(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所反映出来的所有工程内容)
2.4工期和养护期:工期365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1、4标段养(管)护期:3年(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即进入养(管)护期,质量须符合图纸及图纸答疑要求)。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只针对1、3、4标段进行招标。
宁夏林业和草原局直属单位“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点击登录查看(1、3、4标段)一标段;
宁夏林业和草原局直属单位“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点击登录查看(1、3、4标段)三标段;
宁夏林业和草原局直属单位“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点击登录查看(1、3、4标段)四标段。
2.6招标范围:一标段:退化林修复4795亩;三标段:人工刈割、刈割后剩余物清理1968.7亩;四标段:植被种植1081.3亩。(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所反映出来的所有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从事本项目的专业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满足下列任一条件:(1)持有有效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住建厅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书;(2)具备园林绿化/林业工程专业/林草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持有有效的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书面承诺函)。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所有潜在投标单位均可就本项目三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按照标段顺序中标一个标段,评标委员会按照1标段、3标段、4标段的先后顺序逐标段进行评审。经评审后,同一投标单位最终得分第一的标段数超过允许中标的标段数时,按以下原则确定:由评标委员会按标段的先后顺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某一投标单位在两个标段的推荐次序均为第一时,则推荐该投标单位为第1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不再推荐该投标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推荐排名第二、三、四名的投标单位依次替补为第一、二、三名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直至各标段推荐出不同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起至****-23时59分59秒,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09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监督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联系电话:****。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宁夏中卫市****
联系人:赵星莹(招标人项目负责人)
电话:****
邮编:755000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银川市****
联系人:闫伟、吕海敏、崔晓坤
电话:****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及电话:闫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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