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中小微企业支持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取项目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河南开封2026年07月31日
1.招标条件
为推进点击登录查看中小微企业支持公司债券挂牌条件确认及非公开发行工作,本公司对点击登录查看发行中小微企业支持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机构参加本次招标工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发行中小微企业支持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取项目
2.项目编号:****
3.项目地点:开封市境内;拟挂牌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5.招标范围:发行方案设计、尽职调查、募集资金用途及中小微企业支持方案设计、挂牌条件确认申报及反馈回复、簿记建档、定价配售、销售与余额包销、发行结果报备、挂牌转让、信息披露及存续期配合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主承销服务;其中,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募集资金金额应不低于募集资金总额的70%(监管规则另有调整的,从其规定),主承销商应协助完成支持对象筛选、资金用途设计、信息披露及存续期核查。
6.发行规模及方式:拟申报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将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交易所出具的无异议函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次发行;发行方式为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各期期限不超过5年,具体期限、含权结构及发行规模由招标人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7.承销方式:本项目申报额度项下各期发行均采用余额包销方式。余额包销为实质性要求,不接受负偏离;
8.主承销商数量及联合体:选聘1家独家主承销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申报发行安排:中标主承销商应协助招标人编制并向拟挂牌交易所提交挂牌条件确认申请文件,履行尽职调查并出具核查意见;经交易所确认符合挂牌条件并出具对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以下简称“无异议函”)后,在无异议函有效期内,根据招标人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共同研判发行窗口,由招标人最终决定发行时点及发行要素。各期债券发行完成后,中标主承销商应在每次发行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备,并协助完成挂牌转让、信息披露和存续期相关工作。
10.服务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债券本息兑付完毕且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存续期服务职责履行完毕之日止。
11.服务质量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拟申报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及其他有关机构的现行规则,勤勉尽责完成尽职调查、申报、发行和持续服务工作。
3.招标人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合法经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
3.财务要求:提供企业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公司无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须提供近期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4.信誉要求: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
5.诚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1年度至今行业诚信档案无不良记录承诺函(如劳动用工纠纷、社保违规、劳务投诉等内容,格式自拟)
6.投标人具有公司债券主承销商业务资格,具有专业的从业人员队伍和丰富的债券承销业务经验;
4.招标文件获取
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开封城建集团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会员(http://123.55.143.212:8006),登录开封城建集团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须缴纳500元工本费,经线上确认后,投标人可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15时30分。
2.本次招标实行电子评标,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3.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城建集团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http://123.55.143.212:8006)上传。
6.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新宋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地 址:开封市****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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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开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