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新片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
点击登录查看 受
点击登录查看 委托,对 临港新片区****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具备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业务范围包含公路专业)。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响应。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临港新片区****
2、采购编号:****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为临港新片区****
4、建设地址:临港新片区****
5、服务期限:自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获得国家和(或)上海市发改委员会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及相关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意见止。
6、最高限价:31.85万元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等)(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业务范围包含公路专业);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提供报名所在单位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如授权委托人为退休人员,需出具该受托人系投标者返聘及缴纳工伤保险证明文件,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
注:(1)以上资料原件阅后退回,复印件留存。(2)以上资料仅为证明报名资格所用,如与磋商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不符,以响应文件为准,其响应资格是否满足要求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2、报名审核及磋商文件发售:
(1)凡愿参加报名的申请人需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shggzy.com)线上报名,报名成功后至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1248号1800室进行现场验证,请申请人于****至****(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3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在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1248号1800室购买磋商文件。报名单位携带需提交的资料前来购买磋商文件,过时不候。验证通过后,方可登录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shggzy.com)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线上未操作下载文件的视为未成功参与项目。
(2)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自备现金,售后不退。
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将被拒绝。
注: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响应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截止时间:****09时30分,响应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响应地点:上海市****
3、响应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提供报名所在单位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如授权委托人为退休人员,需出具该受托人系投标者返聘及缴纳工伤保险证明文件,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另行通知。
2、磋商地点:上海市****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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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采购代理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上海市****
联系人: 华烈钧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