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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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委托,对高行镇路灯养护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5)供应商需具有城市****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高行镇路灯养护项目
2、项目编号:****
3、项目主要内容、要求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赵家沟(申江路至杨高北路)、芦九沟、源华路华高新苑、双桥路、浦东北路太阳能路灯;德爱路(浦东北路-张杨北路)、思学路(莱阳路-张杨北路)、莱阳路(德爱路-东煦路)、高行街(万安街-芦九沟桥)、南新路(莱阳路-行南路)路灯进行维护等,确保全年亮灯并正常使用。本服务内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4、预算金额:945591元,
5、最高投标限价:903650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不予接受。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服务地址:采购人指定地址
8、服务期限:预计服务时间为****至****。
上述采购要求和其他要求,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时之参考。通过磋商,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最终确定符合采购需求的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实质性要求条款不做修改)。
三、报名时间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09:00至**** 17:00截止,携带如下材料至上海市****
(1)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报名人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非法定代表人)并附授权代表的身份证照片;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三(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注:以上报名资料必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2.获取采购文件其他说明:
2.1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包件600元,售后不退。
2.2供应商成功付款、获取采购文件后,采购文件的售后发票一律开具电子普通发票,并于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时于现场领取。
2.3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址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14:30。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址:上海市****
五、磋商会议地址及时间
1、磋商地点:上海市****
2、磋商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若有变更,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请供应商关注通知。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确认审核身份。
(2)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两副(需密封、胶装成册),提交至代理人员。须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当纸质文件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的纸质响应文件为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和“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关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上海市****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上海市****
联系人:刘志平
电话:****